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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利拉鲁肽原料药获韩国MFDS受理

【翰宇药业:利拉鲁肽原料药获韩国MFDS受理】翰宇药业公告,全资子公司翰宇药业(武汉)有限公司的利拉鲁肽原料药获得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厅(MFDS)的审批受理。该药物为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的类似物,具有多种生理功能,包括血糖依赖性促进胰岛素分泌、保护胰岛β细胞、延迟胃排空以降低食欲等。未来上市后,将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有望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行业地位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2025-05-06 17:07:5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视频曝光巴基斯坦海军追踪印军巡逻机

【视频曝光巴基斯坦海军追踪印军巡逻机】当地时间5月4日至5日夜间时段,巴基斯坦海军追踪了一架印度海军P8I反潜巡逻机。这款反潜巡逻机由美国制造。消息人士表示,巴基斯坦海军对印度飞机进行了监视,已做好应战准备。
2025-05-06 17:07: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25年“五一”广州市累计到发旅客844.3万人次

【2025年“五一”广州市累计到发旅客844.3万人次】2025年“五一”假期,广州市营业性客运累计到发旅客844.3万人次,客流水平相较2024年明显增长。期间,广州市营业性客运累计到发旅客844.3万人次,日均168.9万人次,同比2024年增长21.6%。其中,铁路累计到发旅客676.2万人次,日均135.2万人次,同比增长22.3%;民航累计到发旅客116.8万人次,日均23.4万人次,同比增长20.5%;公路累计到发旅客50.5万人次,日均10.1万人次,同比增长15.6%;水路累计到发旅客7784人次,日均1557人次。
2025-05-06 17:06: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德国DAX指数向下触及23000点,日内跌1.44%。

德国DAX指数向下触及23000点,日内跌1.44%。
2025-05-06 17:06: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在默茨在总理选举中失败后,德国选择党要求重新选举。

市场消息:在默茨在总理选举中失败后,德国选择党要求重新选举。
2025-05-06 17:04: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龙溪股份: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龙溪股份: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保持平稳】龙溪股份发布异动公告,公司主营业务为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但今年以来,面临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工成本持续攀升及产品出口加征关税等诸多困难和挑战,公司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5-05-06 17:03: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广汇能源:已回购6969.95万股,使用资金总额约5.05亿元

【广汇能源:已回购6969.95万股,使用资金总额约5.05亿元】广汇能源5月6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6969.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6%,回购价格区间为5.73元/股至8.40元/股,累计使用资金约5.05亿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5-05-06 17:03: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香港交易所信息显示,贝莱德在中国石油股份的持股比例于04月30日从6.97%升至7.01%。

香港交易所信息显示,贝莱德在中国石油股份的持股比例于04月30日从6.97%升至7.01%。
2025-05-06 17:02: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新希望:4月生猪销售量159.6万头

【新希望:4月生猪销售量159.6万头】新希望公告,2025年4月销售生猪159.6万头,环比变动2.92%,同比变动8.12%。收入22.78亿元,环比变动2.24%,同比变动-2.52%。商品猪销售均价14.7元/公斤,环比变动1.03%,同比变动-2.84%。
2025-05-06 17:02: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香港交易所信息显示,摩根大通在阿里巴巴-W的持股比例于04月30日从6.11%降至5.97%,平均股

香港交易所信息显示,摩根大通在阿里巴巴-W的持股比例于04月30日从6.11%降至5.97%,平均股价为117.0727港元。
2025-05-06 17:02: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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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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