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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政府领导层称将进一步加强战备抵御一切威胁

【巴基斯坦政府领导层称将进一步加强战备抵御一切威胁】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谢里夫当地时间5月6日在副总理兼外长、国防部长以及三军参谋长的陪同下,访问了巴基斯坦三军情报局总部。此次访问期间,巴总理及随行高级官员表示,巴全国要提高警惕、实现各机构间的无缝协作,并进一步加强应战准备,巴基斯坦将毫不含糊地捍卫祖国,抵御一切形式的威胁,无论是常规战争威胁还是其他威胁。 (央视新闻)
2025-05-06 20:31: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联储表示,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会议按计划于周二上午8:30开始。

美联储表示,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会议按计划于周二上午8:30开始。
2025-05-06 20:31: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据也门马西拉电视台:以色列正在进行对萨那的袭击。

据也门马西拉电视台:以色列正在进行对萨那的袭击。
2025-05-06 20:31: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坚朗五金:董事闫桂林拟减持1.79%股份

【坚朗五金:董事闫桂林拟减持1.79%股份】 坚朗五金公告,公司董事闫桂林持有公司7.15%股份,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9%。董事赵键持有公司0.17%股份,计划减持不超过15.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减持原因系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025-05-06 20:30: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2024年北交所上市公司超八成实现盈利

【2024年北交所上市公司超八成实现盈利】北京证券交易所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北交所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超八成公司实现盈利。据统计,截至4月30日,北交所全部265家上市公司均已披露2024年年报。北交所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北交所上市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提质增效,不仅稳住了经营基本盘,而且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战略中发挥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关键作用。2024年,北交所265家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808.45亿元,平均实现营业收入6.82亿元,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共实现净利润110.30亿元,平均实现净利润4162.18万元,225家公司实现盈利。
2025-05-06 20:30: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国3月贸易帐 -1405亿美元,预期-1370亿美元,前值由-1227亿美元修正为-1232亿美元

美国3月贸易帐 -1405亿美元,预期-1370亿美元,前值由-1227亿美元修正为-1232亿美元。
2025-05-06 20:28: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加拿大3月进口 704亿加元,前值由716.3亿加元修正为714.4亿加元。

加拿大3月进口 704亿加元,前值由716.3亿加元修正为714.4亿加元。
2025-05-06 20:28: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船舶: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辞职

【中国船舶: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辞职】 中国船舶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因退休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自2025年5月7日起生效。陶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陶健先生在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05-06 20:27: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腾达科技:腾众投资拟减持不超1.80%公司股份

【腾达科技:腾众投资拟减持不超1.80%公司股份】 腾达科技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腾众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0%。
2025-05-06 20:27: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广博股份:公司董事拟减持不超1.97%公司股份

【广博股份:公司董事拟减持不超1.97%公司股份】 广博股份(002103)5月6日晚间公告,持股10.29%的股东、公司董事任杭中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4.22万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7%)。
2025-05-06 20:24: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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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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