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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2025年一季度净亏损5913.37万元

【旋极信息:2025年一季度净亏损5913.37万元】旋极信息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长1.43%。净亏损5913.37万元,去年同期净亏损4797.41万元。
2025-04-24 18:17: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经纬股份:拟以819.52万元受让瑞祥光伏85%股权

【经纬股份:拟以819.52万元受让瑞祥光伏85%股权】经纬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与经纬综合能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819.52万元受让其持有的瑞祥光伏8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经纬综合能源不再持有瑞祥光伏股权,经纬股份将持有其85%股权,瑞祥光伏成为经纬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4-24 18:16: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森赫股份:2024年净利润9684.66万元,同比增长7.05%

【森赫股份:2024年净利润9684.66万元,同比增长7.05%】森赫股份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7.16亿元,同比下降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4.66万元,同比增长7.05%。基本每股收益0.36元/股,同比增长5.88%。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2025-04-24 18:15: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安诺其: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943.95万元

【安诺其: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943.95万元】安诺其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29.25%。净亏损943.95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518.25万元。
2025-04-24 18:15: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贝壳辟谣!网传“深圳贝壳内部通知”不实

【贝壳辟谣!网传“深圳贝壳内部通知”不实】今日,社交媒体流传着一张深圳贝壳内部发放的通知截图。截图内容显示,深圳贝壳内部发放通知,要求全员在岗,别休息,准备迎接新刺激。并提到,上次接到这个通知是2024年9月底,也是深圳贝壳提前收到消息,提前准备,内部要求全员戒备。对此,新浪科技问询了贝壳官方,对方表示:关于网传“深圳贝壳内部发了通知”截图,经内部核查,公司从未发过此类通知。
2025-04-24 18:15: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森赫股份: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1646.98万元,同比下降42.22%

【森赫股份: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1646.98万元,同比下降42.22%】森赫股份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2亿元,同比下降44.51%。净利润1646.98万元,同比下降42.22%。
2025-04-24 18:14: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顺威股份: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2316.02万元,同比增长38.12%

【顺威股份: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2316.02万元,同比增长38.12%】顺威股份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7.97亿元,同比增长25.83%;净利润为2316.02万元,同比增长38.12%。
2025-04-24 18:14: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赤子城科技:第一季度收入超15亿,同比增长超40%

【赤子城科技:第一季度收入超15亿,同比增长超40%】赤子城科技发布第一季度未经审核营运数据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预期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5.00~15.70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41.5%~48.1%。其中社交业务收入约13.45~13.95亿元,同比增长约39.1%~44.3%;创新业务收入约1.55~1.75亿元,同比增长约66.7%~88.2%。得益于公司借助AI技术推动多样化社交产品快速增长,社交业务收入于2025年第一季度同比大幅增长。随着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模态算法模型Boomiix持续升级,多款产品社交效率及用户付费意愿显著提升。第一季度,后发产品SUGO和TopTop均保持快速增长,在优势市场中东地区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根据SensorTower数据,2025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SUGO和TopTop分别位列中东地区社交网络类App收入排行榜第9位、第14位。
2025-04-24 18:14: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登云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93.66%

【登云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93.66%】登云股份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23亿元,同比增长0.04%。净利润30.78万元,同比下降93.66%。
2025-04-24 18:14: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俄美情报部门高级官员通电话,不排除见面可能性

【俄美情报部门高级官员通电话,不排除见面可能性】 当地时间4月24日,俄罗斯联邦对外情报局局长谢尔盖·纳雷什金表示,他已同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约翰·拉特克利夫通了电话。纳雷什金称,通话非常具有建设性,并不排除与拉特克利夫会面的可能性。
2025-04-24 18:13: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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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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