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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时马来西亚综指收盘涨0.43%,报1483.27点。

富时马来西亚综指收盘涨0.43%,报1483.27点。
2025-04-17 17:14: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黄仁勋:AI将在每个行业引发颠覆性变革

【黄仁勋:AI将在每个行业引发颠覆性变革】17日,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在北京与英伟达公司首席执行官黄仁勋举行会谈,这是黄仁勋时隔3个月再次到访北京。针对美国政府决定对英伟达对华出口的H20芯片,黄仁勋表示,美国政府加强芯片出口管制已对英伟达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作为深耕中国市场三十载的企业,英伟达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相互成就,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具规模的消费市场之一,其蓬勃发展的产业生态与领先的软件实力,更成为他们持续创新的重要动力。英伟达将继续不遗余力优化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体系,坚定不移地服务中国市场。黄仁勋还表示,人工智能正在深刻改变众多行业的发展格局,但这仅仅是个开端,无论是医疗健康、金融服务、气候科技还是制造业,每个行业都将迎来人工智能引发的颠覆性变革。
2025-04-17 17:13: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浙江鼎力:2024年净利润16.29亿元,同比下降12.76%

【浙江鼎力:2024年净利润16.29亿元,同比下降12.76%】 浙江鼎力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77.99亿元,同比增长2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9亿元,同比下降12.76%。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6亿元(含税)。
2025-04-17 17:12: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联通:一季度算力业务规模突破,联通云收入人民币197.2亿元

【中国联通:一季度算力业务规模突破,联通云收入人民币197.2亿元】 中国联通:一季度算力业务规模突破,联通云收入人民币197.2亿元;以数据中心适智化改造推动AIDC提速发展,数据中心收入人民币72.2亿元,同比提升8.8%。
2025-04-17 17:12: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港交所:4月14日,贝莱德在中国铝业(2600.HK)H股的多头持仓比例从5.46%降至4.79%。

港交所:4月14日,贝莱德在中国铝业(2600.HK)H股的多头持仓比例从5.46%降至4.79%。
2025-04-17 17:11: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港交所:4月14日,贝莱德在中兴通讯(0763.HK)H股中的多头头寸从6.37%增至7.26%。

港交所:4月14日,贝莱德在中兴通讯(0763.HK)H股中的多头头寸从6.37%增至7.26%。
2025-04-17 17:11: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卡塔尔埃米尔抵达莫斯科。

市场消息:卡塔尔埃米尔抵达莫斯科。
2025-04-17 17:10: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生态环境部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生态环境部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4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督促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加强案件查办,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不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2025-04-17 17:10: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吉视传媒: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1.03亿元

【吉视传媒:2025年第一季度净亏损1.03亿元】吉视传媒公告,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为4.99亿元,同比增长23.14%;净亏损1.03亿元,去年同期净亏损1.17亿元。
2025-04-17 17:08: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证券科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

【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证券科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2025年4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科技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2025年重点工作部署,重点围绕制度建设、行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工作。要持续强化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监管要求,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充分发挥“办事、议事、交流”的平台功能,聚焦证券科技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广泛凝聚行业智慧与共识,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动证券科技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5-04-17 17:07: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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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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