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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一季度快递业务量突破100亿件

【广东省一季度快递业务量突破100亿件】广东省邮政管理局16日发布的消息,2025年一季度,广东省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超过108.8亿件,同比增长20.7%,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2025-04-16 18:04: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炼化、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5-04-16 18:03: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百利天恒:注射用BL-M09D1(ADC)治疗晚期实体瘤获药物临床试验批准

【百利天恒:注射用BL-M09D1(ADC)治疗晚期实体瘤获药物临床试验批准】 百利天恒公告,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生物药注射用BL-M09D1(ADC)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开展临床试验。BL-M09D1是与BL-B01D1出自同一小分子技术平台、共享同一“连接子+毒素”平台的ADC药物,适应症为晚期实体瘤。
2025-04-16 18:03: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尼镍业协会:新征收的矿产税将加重矿商的负担,而这些矿商已在应对不断上升的成本方面面临困难。

印尼镍业协会:新征收的矿产税将加重矿商的负担,而这些矿商已在应对不断上升的成本方面面临困难。
2025-04-16 18:02: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戴盟机器人发布全球首款多维高分辨率高频率视触觉传感器

【戴盟机器人发布全球首款多维高分辨率高频率视触觉传感器】戴盟机器人发布全球首款多维高分辨率高频率视触觉传感器DM-Tac W、多维触觉感知五指灵巧手DM-Hand1、便携穿戴式遥操作数据采集系统DM-EXton。戴盟家族式产品实现机器人“感知-操作-学习”全链路贯通,旨在为行业提供具身智能一站式解决方案,加速具身智能产业化进程。
2025-04-16 18:01: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尼镍业协会:根据新规定,镍矿石将被征收14%至19%的特许权使用费。

印尼镍业协会:根据新规定,镍矿石将被征收14%至19%的特许权使用费。
2025-04-16 18:01: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列出配额分配清缴等时间线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 列出配额分配清缴等时间线】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5-04-16 18:01: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黔源电力:2024年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17.59%

【黔源电力:2024年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17.59%】 黔源电力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19.33亿元,同比下降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下降17.59%。基本每股收益0.5104元/股,同比下降17.58%。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8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4-16 18:01: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众信旅游:北京地区新增十家线下门店 加密核心商圈服务网络

【众信旅游:北京地区新增十家线下门店 加密核心商圈服务网络】 4月16日,据众信旅游官微消息,近日,众信旅游集团北京地区新增十家线下门店正式开门营业,进一步加密北京地区核心商圈服务网络。此次新开业的十家门店覆盖了北京朝阳、海淀、丰台等核心城区。目前,门店均采用“智慧门店3.0”标准,运用AI助手、AI产品推荐等数智技术,为门店游客提供了更加便捷化、专业的服务体验。
2025-04-16 18:01:1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恒电气:首次回购21万股公司股份

【中恒电气:首次回购21万股公司股份】 中恒电气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13.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4.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2025-04-16 18:00: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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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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