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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拟购买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股票复牌

【仕佳光子:拟购买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股票复牌】 仕佳光子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筹划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0日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11日起复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
2025-07-10 18:18: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百济神州:欧盟委员会批准百泽安联合化疗用于鼻咽癌患者一线治疗

【百济神州:欧盟委员会批准百泽安联合化疗用于鼻咽癌患者一线治疗】7月10日,百济神州宣布,欧盟委员会(EC)已批准百泽安®(替雷利珠单抗)联合吉西他滨和顺铂用于不适合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转移或复发性鼻咽癌(NPC)成年患者的一线治疗。
2025-07-10 18:17: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万马科技: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5%公司股份

【万马科技: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5%公司股份】万马科技(300698.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德生与李勋宏已签署《解除协议》,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张德生原拟协议转让李勋宏67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每股转让价格为28.56元,总价款为1.91亿元。
2025-07-10 18:17: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王毅会见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

【王毅会见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 2025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吉隆坡会见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双方就伊朗核问题交换意见。拉夫罗夫介绍了俄方立场考虑。王毅表示,武力换不来和平,施压不解决问题,对话谈判才是根本出路。中方重视伊方不寻求发展核武器的承诺,也尊重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权利。中俄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伊核问题全面协议重要参与方,应继续加强战略协作,推动伊核问题政治外交解决进程,共同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推动中东地区早日实现和平稳定。双方还就巴以问题等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交换了看法。(外交部网站)
2025-07-10 18:17: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药明康德:预计2025年半年度经调整净利润约人民币63.15亿元,同比增长约44.43%

【药明康德:预计2025年半年度经调整净利润约人民币63.15亿元,同比增长约44.43%】 药明康德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07.99亿元,同比增长约20.64%,其中持续经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24.24%。预计本期实现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63.15亿元,同比增长约44.43%。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人民币55.82亿元,同比增长约26.47%,与经调整归母净利润增速相比主要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预计本期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85.61亿元,同比增长约101.92%,其中包含了出售联营公司部分股权所获得的投资收益;本期基本每股收益预计约人民币3.01元/股,同比增长约106.16%。
2025-07-10 18:16: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江丰电子: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9.48亿元

【江丰电子: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9.48亿元】江丰电子公告,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9.48亿元,用于年产5100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项目、年产12300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2025-07-10 18:15: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与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晤。

市场消息: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与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晤。
2025-07-10 18:14: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盟一揽子协议将为基辅调动至多100亿欧元。

欧盟一揽子协议将为基辅调动至多100亿欧元。
2025-07-10 18:14: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银行:500亿元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完毕

【中国银行:500亿元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完毕】7月10日,中国银行在港交所公告,本行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于2025年7月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第一期)(债券通),并于2025年7月10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亿元,票面利率为1.75%,在第3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提升本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2025-07-10 18:14: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盟宣布为乌克兰复苏提供23亿欧元的一揽子计划。

欧盟宣布为乌克兰复苏提供23亿欧元的一揽子计划。
2025-07-10 18:14: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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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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