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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火箭和航天工业应成为俄经济增长“火车头”之一

【普京:火箭和航天工业应成为俄经济增长“火车头”之一】4月12日是俄罗斯宇航日。据克里姆林宫网站消息,俄罗斯总统普京当天在致火箭和航天工作者的贺词中说,火箭和航天工业应成为俄罗斯国民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之一。
2025-04-12 23:31: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伊朗外长阿拉格希:第二轮谈判很可能在下周六举行。

伊朗外长阿拉格希:第二轮谈判很可能在下周六举行。
2025-04-12 23:18: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伊朗高级外交官阿拉格希表示,双方都希望在短期内达成协议,而不是进行 “为了谈判而谈判” 的对话。

伊朗高级外交官阿拉格希表示,双方都希望在短期内达成协议,而不是进行 “为了谈判而谈判” 的对话。
2025-04-12 23:17: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会谈氛围友好” 美伊就核问题首轮间接谈判结束 双方同意下周继续谈

【“会谈氛围友好” 美伊就核问题首轮间接谈判结束 双方同意下周继续谈】当地时间12日下午,伊朗与美国就解除制裁和核问题的首轮间接谈判在阿曼结束。据伊朗外交部消息称,会谈在相互尊重、建设性气氛中展开,双方就解除对伊朗非法制裁、伊朗和平核计划等问题,通过阿曼外交大臣向对方传递各自政府的立场。双方同意,会谈将在下周继续进行。此外,间接谈判结束后,伊朗和美国代表团团长在离开会谈地点时,在阿曼外交大臣的见证下进行了几分钟的面对面交流。
2025-04-12 23:12: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月13日运营调整出行提示

【4月13日运营调整出行提示】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分区域大风预警信号,在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前提下,为全力保障市民出行需求,在12日运营调整措施的基础上,4月13日(周日)首班车起,地面及高架线路采取运营调整措施,请乘客提前安排出行计划。最新运营调整信息如图,详情如下:
2025-04-12 23:11: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我国首次从印尼进口鲜食椰子

【我国首次从印尼进口鲜食椰子】印度尼西亚是全球主要的椰子生产国之一。今天下午,我国首次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鲜食椰子完成通关,即将进入国内市场。今年前2个月,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双边贸易额达到1725.7亿元,同比增长4.7%。据了解,未来两国围绕椰子相关产业,还将展开更多合作。
2025-04-12 23:05: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俄罗斯外长:俄美关系仍有改善潜力

【俄罗斯外长:俄美关系仍有改善潜力】 当地时间4月12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在土耳其安塔利亚外交论坛期间表示,俄罗斯与美国之间始终存在改善双边关系的潜力。他指出,国家间应在不设前提、不强加条件的基础上保持对话,俄美恢复正常沟通“理所应当”。
2025-04-12 22:53: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豁免从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关税

【美豁免从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关税】当地时间4月11日深夜,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发布公告称,智能手机、路由器以及部分电脑和笔记本等产品将不再被纳入此前针对中国进口商品实施的125%所谓“对等关税”范围内。 根据最新政策,若符合美国《协调关税税则》中所列明的分类号码的产品,将可获得“对等关税”豁免,其中包括智能手机、路由器、部分计算机设备及电子零部件等关键技术产品。#美悄然宣布对部分产品免征关税#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称,进口商应在申报相关商品时申报豁免资格。对于已于4月5日后通关或提货的商品,企业需在货物放行后10日内完成相关申报更正。未结算条目可申请事后汇总更正,已结算但仍在抗议期内的条目亦可申请退款。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产品是否仍将适用不属于“对等关税”框架的20%税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尚未就相关询问作出回应,白宫方面也未立即置评。
2025-04-12 22:46: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全球首个!我国公开6G通智感融合外场试验网

【全球首个!我国公开6G通智感融合外场试验网】近日,紫金山实验室在江苏南京举办的2025全球6G技术和产业生态大会上,首次公开了最新构建的全球首个6G通智感融合外场试验网。
2025-04-12 22:43: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联合国通过全球航运净零排放历史性新协议

【联合国通过全球航运净零排放历史性新协议】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海事组织11日宣布,批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件六修正案草案,强制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框架。这是世界上首个将整个行业领域的强制性排放限制和温室气体定价相结合的框架。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11日在英国伦敦闭幕。国际海事组织在会上宣布这一决定。新框架的核心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全球航运业净零排放,将适用于总吨位超过5000吨的大型远洋船舶,这类船舶目前约占全球海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5%。
2025-04-12 22:42: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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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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