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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白银日内跌幅达到1.04%,报30.68美元/盎司。

现货白银日内跌幅达到1.04%,报30.68美元/盎司。
2025-04-10 19:18: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信银行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作意向

【中信银行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作意向】记者4月10日从中信银行获悉,近期,中信银行积极推进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截至目前,中信银行已与近百家上市公司达成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作意向,储备项目金额超过300亿元。截至今年3月末,中信银行累计公告股票回购增持贷款55单,金额达75.97亿元。在公告项目中,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企业占比达70%、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达44%。同时,中信银行聚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告项目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1%。
2025-04-10 19:17: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歌尔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累计增持金额约9.99亿元

【歌尔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累计增持金额约9.99亿元】歌尔股份(002241.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增持计划,累计交易金额为9.99亿元。增持计划完成后,歌尔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507,680,170股增加至555,1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4.54%增加至15.90%。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025-04-10 19:16: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宝马周四表示,中国市场交付量下降17%,至155,195辆,拖累全球销量下降1.4%。这是宝马202

宝马周四表示,中国市场交付量下降17%,至155,195辆,拖累全球销量下降1.4%。这是宝马2020年以来在华最差的季度销量。
2025-04-10 19:15: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瑞典财政部长:经济增长预期将明显下调。

瑞典财政部长:经济增长预期将明显下调。
2025-04-10 19:14: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四川黄金:2024年归母净利润2.48亿元,同比增长17.67%

【四川黄金:2024年归母净利润2.48亿元,同比增长17.67%】四川黄金4月10日公告,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4亿元,同比增长1.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亿元,同比增长17.67%;基本每股收益0.59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2025-04-10 19:14: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铝国际:中标不超2.8亿美元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采矿运维项目

【中铝国际:中标不超2.8亿美元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采矿运维项目】中铝国际晚间公告,近日,公司中标几内亚西芒杜铁矿采矿运维项目,合同总价不超过2.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33亿元。另外,2025年一季度,公司新签合同总额为人民币85.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04%。
2025-04-10 19:14: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通源石油:2024年净利润5564.68万元,同比增长10.67%

【通源石油:2024年净利润5564.68万元,同比增长10.67%】通源石油公告,2024年营业收入为11.96亿元,同比增长16.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64.68万元,同比增长10.67%。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4-10 19:13: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星源卓镁:预计2026年开始量产 4年销售总金额约为6.5亿元

【星源卓镁:预计2026年开始量产 4年销售总金额约为6.5亿元】星源卓镁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内某零部件厂商出具的定点开发通知书,公司将为该客户开发并供应新能源汽车镁合金动力总成壳体零部件。根据客户规划,本项目预计从2026年开始量产,预计未来4年(2026-2029年)销售总金额约为6.5亿元人民币。
2025-04-10 19:12: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安徽:优化政策引导光储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安徽:优化政策引导光储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记者从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安徽今年将优化光储产业系列政策,引导光储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安徽省工信厅副厅长姚凯介绍,为了发挥产业政策“风向标”作用,安徽将以应用创新全力推动光储产业提质升级,拓展光伏幕墙、光伏遮阳、光伏围栏、光伏车棚等场景应用,建立光伏+农业、光伏+交通、光伏+储能+充电、储能+微电网等应用示范场景库;加大对微电网、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新型项目支持,推动从单纯光伏发电向光储协同、源网荷储一体化转变。
2025-04-10 19:12: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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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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