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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盾兑美元跌至历史新低。

越南盾兑美元跌至历史新低。
2025-04-08 10:49: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证2000ETF(159531)跌超4%,连跌3天,最新价创30日新低,成交额1.89亿元,较昨日

中证2000ETF(159531)跌超4%,连跌3天,最新价创30日新低,成交额1.89亿元,较昨日此时放量63.57%,近1月份额增加5200万份。
2025-04-08 10:49: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拓普集团成立灵御触觉公司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拓普集团成立灵御触觉公司 注册资本4800万元】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宁波灵御触觉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邬好年,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拓普集团间接全资持股。
2025-04-08 10:49: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瑙(鲁)互免持特定类别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即将生效

【中瑙(鲁)互免持特定类别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即将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瑙鲁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特定类别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外交、公务及公务普通护照和持有效的瑙鲁总统、外交及官员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上述停留期限,或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2025-04-08 10:47: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南向资金净买入超50亿港元

【南向资金净买入超50亿港元】 截至目前,南向资金净买入超50亿港元,其中港股通(沪)买入超30.32亿港元,港股通(深)买入超20.44亿港元。
2025-04-08 10:47: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亿纬锂能回应美“对等关税”政策:对现有合同交付不造成成本影响

【亿纬锂能回应美“对等关税”政策:对现有合同交付不造成成本影响】4月8日,亿纬锂能就美国“对等关税”政策回应称,目前直接出口美国的占比低于4%。短期看,公司与美国客户主要采取FOB(离岸价)模式进行结算,这种模式下公司不承担关税成本,因此当前关税政策对现有合同的交付不造成成本影响。亿纬锂能称,将加快完成全球化布局及海外产能建设,强化公司海外工厂的先发优势,同时与海外客户做好协同,同时继续发挥公司在CLS(合作经营)业务模式的优势,通过技术授权和服务满足海外客户的电池供应需求。
2025-04-08 10:47: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元兑离岸人民币刚刚突破7.3400元关口,最新报7.3399元,日内跌0.06%;美元兑在岸人民币

美元兑离岸人民币刚刚突破7.3400元关口,最新报7.3399元,日内跌0.06%;美元兑在岸人民币最新报7.3306元,日内涨0.12%。
2025-04-08 10:45: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苏州智能机器人科技发展公司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

【苏州智能机器人科技发展公司登记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4月7日,苏州智能机器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龙文博,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苏州市吴中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2025-04-08 10:44: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台湾加权股价指数下跌5%至18,267.98点。

台湾加权股价指数下跌5%至18,267.98点。
2025-04-08 10:43: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韩贸易代表启程访美 重点协调钢铁汽车关税

【韩贸易代表启程访美 重点协调钢铁汽车关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通商交涉本部长郑仁教8日乘机访美前在仁川机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钢铁、汽车、半导体均为韩国的主力出口品目,此行必将同美方就关税问题进行磋商。郑仁教将访问美国华盛顿,与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等人举行会晤。这将是韩国政府高官在美国总统特朗普本月初宣布对全体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后首次访美。对于半导体等尚未明确列出具体征税品目的领域,郑仁教也将了解相关动向。
2025-04-08 10:43: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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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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