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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收评:新经济ETF领涨6.12%,标普消费ETF领跌5.06%

【ETF收评:新经济ETF领涨6.12%,标普消费ETF领跌5.06%】 ETF收盘涨跌不一,新经济ETF(159822)领涨6.12%,黄金股票ETF(159321)涨2.27%,豆粕ETF(159985)涨1.63%,标普消费ETF(159529)领跌5.06%,纳斯达克ETF(159632)跌4.65%,纳指ETF(513100)跌4.34%。
2025-03-31 15:03: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野村将李宁目标价从20.30港元下调至17.40港元

野村将李宁目标价从20.30港元下调至17.40港元
2025-03-31 15:02: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莱茵金属公司股价下跌2.3%,伦克公司股价下跌3.9%。

莱茵金属公司股价下跌2.3%,伦克公司股价下跌3.9%。
2025-03-31 15:02:2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股低开,德国DAX指数开跌0.77%,英国富时100指数跌0.75%,法国CAC40指数跌0.91

欧股低开,德国DAX指数开跌0.77%,英国富时100指数跌0.75%,法国CAC40指数跌0.91%,欧洲斯托克50指数跌0.92%,意大利富时MIB指数跌0.9%。
2025-03-31 15:01:2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盘期货多数收跌,氧化铝、焦煤跌逾3%,集运欧线、玻璃、烧碱、甲醇、鸡蛋、纯碱、焦炭跌逾2%;沪金涨

内盘期货多数收跌,氧化铝、焦煤跌逾3%,集运欧线、玻璃、烧碱、甲醇、鸡蛋、纯碱、焦炭跌逾2%;沪金涨逾1%。
2025-03-31 15:01: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现货铂金刚刚突破1000.00美元/盎司关口,最新报1000.05美元/盎司,日内涨1.67%;Ny

现货铂金刚刚突破1000.00美元/盎司关口,最新报1000.05美元/盎司,日内涨1.67%;Nymex铂金期货主力最新报1012.6美元/盎司,日内涨1.66%。
2025-03-31 15:01: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朝着建成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2025-03-31 15:00: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收评:沪指收跌0.46% 算力板块午后集体反弹

【收评:沪指收跌0.46% 算力板块午后集体反弹】 A股三大指数今日集体下跌,截至收盘,沪指跌0.46%,深成指跌0.97%,创业板指跌1.15%,北证50指数跌2.71%。全市场成交额12433亿元,较上日放量983亿元。全市场超4000只个股下跌。板块题材上,贵金属、算力租赁、次新股、银行板块涨幅居前;光伏、化工概念股跌幅居前。盘面上,黄金股涨幅居前,恒星科技、西部黄金涨停。算力板块午后回流,大位科技、宏景科技、杭钢股份、恒润股份涨停。次新股涨幅居前,次新股走强,C华业涨超20%,新铝时代20CM涨停。银行股逆市走强,江阴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涨幅居前。化工概念股领跌,中毅达、红宝丽跌停,金牛化工、江天化学跌超5%,光伏概念股跌幅居前,钧达股份跌停。
2025-03-31 15:00: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支持在黄浦区建设上海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 力争实现年销售总额超千亿元、零售总额超百亿元

【上海:支持在黄浦区建设上海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 力争实现年销售总额超千亿元、零售总额超百亿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黄浦区建设上海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的若干措施》,支持在黄浦区建设上海国际珠宝时尚功能区,力争实现年销售总额超千亿元、零售总额超百亿元,构建黄金珠宝时尚产业新格局。
2025-03-31 15:00: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证券市场交易时间缩短30分钟为虚假消息

【证券市场交易时间缩短30分钟为虚假消息】 近日有消息称,2025年3月30日,证监会突然发布《关于优化证券市场休市安排的通知》,宣布自4月起对A股交易时间及节假日休市规则进行重大调整,全天交易时间缩短30分钟。证券时报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此为虚假消息。
2025-03-31 14:59: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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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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