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38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海立股份:股价短期涨幅达101.40%

【海立股份:股价短期涨幅达101.40%】海立股份公告,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7月1日以来收盘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01.40%,同期公司所属申万家电零部件Ⅱ(801116.SI)涨幅为11.50%、上证A指涨幅为6.4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经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均无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或资产注入事项。此外,公司A股股票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02.99倍,显著高于行业水平,存在估值偏高的风险。2025年8月12日,公司A股股票换手率为21.51%,前10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为16.93%,换手率倍数为1.27倍,高于日常换手率。
2025-08-12 18:03: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特朗普称希望中国能将大豆订单增加三倍,外交部回应

【特朗普称希望中国能将大豆订单增加三倍,外交部回应】8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答记者问。法新社记者提问,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真实社交”平台发帖称,希望中国能将大豆订单增加三倍,这将是大幅削减中美贸易逆差的途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林剑表示,具体问题建议向主管部门询问。中方在中美经贸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
2025-08-12 18:03: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晶晨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7.12%

【晶晨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7.12%】晶晨股份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3.3亿元,同比增长10.42%。净利润4.97亿元,同比增长37.12%。基本每股收益1.18元/股,同比增长35.63%。
2025-08-12 18:03: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五角大楼的计划将建立内乱反应部队。

市场消息:五角大楼的计划将建立内乱反应部队。
2025-08-12 18:02: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为30.02元/股

【中国船舶: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为30.02元/股】中国船舶(600150.SH)公告称,公司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为30.02元/股,2025年8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8.50元/股,相较本次收购请求权行权价格溢价28.25%,若公司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将可能导致一定亏损,敬请注意风险。
2025-08-12 18:00: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国7月NFIB小型企业信心指数 100.3,预期99,前值98.6。

美国7月NFIB小型企业信心指数 100.3,预期99,前值98.6。
2025-08-12 18:00: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美对台关税步步紧逼,岛内痛骂赖清德“白跪白送”

【美对台关税步步紧逼,岛内痛骂赖清德“白跪白送”】这两天,岛内又因美对台关税挨了一记“闷棍”。在美方对台湾地区20%“对等关税”生效了一天多以后,赖清德当局才被迫承认还要叠加原有税率。岛内舆论一片哗然,痛批赖清德“骗了又骗”“黑心”。再加上美方此前宣布将对进口半导体产品征收100%关税,一颗颗“震撼弹”让已然深陷美对台“对等关税”冲击的岛内社会更加惶恐不安。
2025-08-12 18:00: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盾量子: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2379万元

【国盾量子: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2379万元】国盾量子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7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379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3534.28万元。
2025-08-12 17:57: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航天科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航天科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航天科技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5-08-12 17:56: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纳微科技:苏州纳卓等减持1.6725%

【纳微科技:苏州纳卓等减持1.6725%】纳微科技公告,股东苏州纳卓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8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01.31万股、大宗交易减持138.5万股,合计339.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415%;苏州纳研同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02.06万股、大宗交易减持133.5万股,合计33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310%。两股东合计减持675.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725%,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5-08-12 17:55: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