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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即将全线开河 两部门会商部署收官阶段防凌工作

【黄河即将全线开河 两部门会商部署收官阶段防凌工作】黄河即将全线开河,防凌工作进入收官阶段。3月12日,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继续组织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研判防凌形势,视频调度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防凌前线指挥部,进一步安排部署防凌工作措施。会商指出,近期内蒙古地区气温持续偏高,黄河内蒙古段开河速度加快,当前防凌虽已进入收官阶段,但仍处于风险集中暴发期,要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保持严谨务实的工作状态,慎终如始做好各项防凌工作。国家防总继续维持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防凌四级应急响应。
2026-03-12 18:08: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潍柴动力:拟与关联方对潍柴新能源同比例增资5.89亿元

【潍柴动力:拟与关联方对潍柴新能源同比例增资5.89亿元】潍柴动力公告称,公司拟与关联法人重汽氢动能对潍柴新能源进行同比例增资共计5.89亿元,其中公司增资4.12亿元。重汽氢动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附属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增资后,公司持有潍柴新能源股权比例维持70%不变,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也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自202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汽集团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77亿元。
2026-03-12 18:07: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2026年3月12日,1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达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2026-03-12 18:07: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上期所: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

【上期所: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2026年3月12日,2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在相关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6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在相应合约上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2026-03-12 18:07: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真爱美家:股票交易风险提示 多项经营情况未变

【真爱美家:股票交易风险提示 多项经营情况未变】真爱美家公告称,公司控制权已变更且完成过户登记。控股股东探迹远擎不存在未来12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等计划,未来36个月也无借壳上市安排。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毛毯等家用纺织品业务,不涉及人工智能,未发生重大变化。2025年因子公司拆迁补偿款,归属股东净利润同比大增,但扣非后增长小。截至3月12日,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与行业差异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6-03-12 18:05: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恒天海龙:全资子公司拟收购群健航空不少于40%股权

【恒天海龙:全资子公司拟收购群健航空不少于40%股权】恒天海龙公告称,2026年3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龙飞控与群健航空及其股东王洪、王六生、王春喜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拟现金收购群健航空不少于40%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成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和重大资产重组,尚处初步意向阶段,存在推进、决策调整、业务整合与经营等风险。最终交易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依规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
2026-03-12 18:05: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易方达基金:增加国联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

【易方达基金:增加国联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易方达基金公告称,自2026年3月13日起,增加国联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涉及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ETF等6只基金。其中,易方达黄金ETF仅新增国联民生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可通过国联民生证券和易方达基金的相关渠道咨询详情。
2026-03-12 18:05: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将限制石油产品囤货行为。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将限制石油产品囤货行为。
2026-03-12 18:04: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ST亚太:控股子公司51%股权于3月11日解除质押

【*ST亚太:控股子公司51%股权于3月11日解除质押】*ST亚太公告称,2023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广州万顺以借款2亿元。2024年12月31日借款逾期未偿还。2025年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26年2月管理人按重整计划对广州万顺债权分配完毕。3月12日,公司收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上述51%股权已于3月11日全部解除质押。
2026-03-12 18:04: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意大利7年期国债(BTP)在拍卖中收益率触及2025年1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意大利7年期国债(BTP)在拍卖中收益率触及2025年1月以来的最高水平。
2026-03-12 18:03: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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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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