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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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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板块短线拉升 南京熊猫涨停

【脑机接口板块短线拉升 南京熊猫涨停】脑机接口板块短线拉升,南京熊猫涨停,创新医疗、博拓生物此前封板, 三博脑科涨超10%,倍益康、诚益通、中科信息、麒盛科技、荣泰健康等跟涨。相关ETF方面,人工智能AIETF(515070)涨0.69%,成交额2.48亿元。
2025-08-14 14:28: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行业组织:印度7月葵花籽油进口量为200,010吨,6月为216,141吨。

行业组织:印度7月葵花籽油进口量为200,010吨,6月为216,141吨。
2025-08-14 14:28: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行业组织:印度7月棕榈油进口量为855,695吨,6月为955,68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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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4:28: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鸿海:第二季度人工智能服务器收入同比增长60%。

鸿海:第二季度人工智能服务器收入同比增长60%。
2025-08-14 14:27: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崔东树:2025年1-7月累计汽车总计销量1818万台,累计增速11%

【崔东树:2025年1-7月累计汽车总计销量1818万台,累计增速11%】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8月14日发文称,2025年1-7月累计汽车总计销量1818万台,累计增速11%;7月汽车总计销量257万台,同比增长14.1%。今年7月乘用车销量走势环比回落较大,政策补贴驱动上半年增长,7月合理回落。
2025-08-14 14:27: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经济学家:尽管印度央行提供支持且外汇掉期到期,但印度外汇储备在最近一周仍将增加。

经济学家:尽管印度央行提供支持且外汇掉期到期,但印度外汇储备在最近一周仍将增加。
2025-08-14 14:26: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星展:上调丘钛科技目标价至15港元 预计下半年业绩将较上半年改善

【星展:上调丘钛科技目标价至15港元 预计下半年业绩将较上半年改善】星展发表报告指,丘钛科技中期业绩强化该行对其产品组合升级及集中开发非手机镜头模块策略的信心。该行预计,公司下半年业绩较上半年改善,受惠于更丰富智能手机组合、持续的指纹识别模块产能利用率复苏,以及非手机镜头模块持续扩产,基于更多汽车及物联网项目进入生产阶段。该行认为,汽车仍为公司最清晰中期增长动力,公司与7间领先一级供应商合作,并获37个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品牌认证。全球仅约三成车辆具备配备超过8个摄像头的L2+级自动驾驶能力,为城市/无地图导航自动驾驶普及提供巨大增长空间。早期LiDAR的参与及向具身机器人/无人机光学领域的扩展提供额外增长潜力。该行上调对公司今明两年盈利预测12%及20%,目标价由12.5港元上调至15港元,维持“买入”评级。
2025-08-14 14:26:3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盛天网络新设子公司,含互联网游戏业务

【盛天网络新设子公司,含互联网游戏业务】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海南盛天游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盛天网络全资持股。
2025-08-14 14:23: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四川港投成立新材料发展公司 注册资本6500万

【四川港投成立新材料发展公司 注册资本6500万】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近日,川港投(青川)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杨学江,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筑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等。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四川港投旗下四川省滨水城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港投青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2025-08-14 14:23: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澳门发出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澳门发出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澳门特区政府地球物理气象局今日(14日)14时02分发出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气象局预料雨势将会增强。低洼地区有水浸。市民应留在安全的室内场所暂避,提防因暴雨引起的灾害,并密切留意天气、道路交通及教育部门最新消息。
2025-08-14 14:22:4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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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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