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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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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称空军对巴基斯坦进行空袭。

阿富汗称空军对巴基斯坦进行空袭。
2026-03-13 16:22: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摩尔线程:在FP8技术研发上取得了系统性突破 在全球与英伟达保持技术同步

【摩尔线程:在FP8技术研发上取得了系统性突破 在全球与英伟达保持技术同步】摩尔线程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在FP8技术研发上取得了系统性突破,是国内少数掌握该项技术的GPU厂商,在全球与英伟达保持技术同步。经过持续技术攻关,公司形成了从芯片设计到应用部署的FP8完整技术栈。该技术栈为AI模型训练推理提供了新的效率基准,也为图形渲染、流体仿真等传统高性能计算领域开辟了新的技术路径,具有广泛的产业应用前景。
2026-03-13 16:22: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宏景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宏景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宏景科技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1日至3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投资风险。
2026-03-13 16:22: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国电信旗下天翼视联增资至7.9亿 增幅约12%

【中国电信旗下天翼视联增资至7.9亿 增幅约12%】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7.1亿人民币增至约7.9亿人民币,增幅约12%。 天翼视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胡伟良,经营范围包括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国电信(601728)全资持股。
2026-03-13 16:21: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潞安环能:2月原煤产量、商品煤销量同比均下降

【潞安环能:2月原煤产量、商品煤销量同比均下降】潞安环能公告称,2026年2月,公司原煤产量420万吨,同比下降8.70%,累计产量920万吨,同比增长3.72%;商品煤销量361万吨,同比下降10.42%,累计销量799万吨,同比增长2.70%。上述数据为初步统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有差异。
2026-03-13 16:21:4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高市早苗:暂无提高消费税的计划。

高市早苗:暂无提高消费税的计划。
2026-03-13 16:21: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科源制药:高春坡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

【科源制药:高春坡因工作调整原因辞职】科源制药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法定代表人、总裁高春坡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总裁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春坡辞去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聘任韦治国为公司总裁,李嫣冰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6-03-13 16:20: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OpenClaw免费部署 上海电信为中小企业提供算力支持

【OpenClaw免费部署 上海电信为中小企业提供算力支持】今年以来,OpenClaw等AI智能体在国内掀起热潮。随着AI应用的普及,算力需求呈指数级跃升。面向更多中小企业和初创公司的AI算力需求,上海电信推出算力福利,进一步降低AI应用门槛。即日起至12月31日,上海企业客户可抢先体验天翼AI云电脑预装的OpenClaw智能服务,无需任何配置即可实现“开箱即用”。6月30日前,上海电信还将面向企业客户提供免费100卡时的专属算力体验时长。
2026-03-13 16:20: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时空科技:筹划收购嘉合劲威100%股权 交易推进中

【时空科技:筹划收购嘉合劲威100%股权 交易推进中】时空科技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实控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推进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交易尚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026-03-13 16:20: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东盟经济部长:将密切关注美国近期发起的“301调查”。

东盟经济部长:将密切关注美国近期发起的“301调查”。
2026-03-13 16:19: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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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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