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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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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钢: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拟开展2亿元融资租赁回租业务

【西宁特钢: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拟开展2亿元融资租赁回租业务】西宁特钢公告,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拟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青海西钢冶金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二是同意以公司机器设备为租赁标的物,向金融租赁机构申请期限三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关联方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07-17 18:07:13 互动详情

金煤科技:2026年上半年营收4.78亿元 净利润扭亏为盈

【金煤科技:2026年上半年营收4.78亿元 净利润扭亏为盈】金煤科技公告称,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收4.78亿元,同比增长1.06%;利润总额3052.8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9141.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1.3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7280.7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82.47万元,同比增长113.25%。2026年度中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07-17 18:06:51 互动详情

银龙股份:子公司签订4.19亿元重大合同

【银龙股份:子公司签订4.19亿元重大合同】银龙股份公告,全资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万桥(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签订4.19亿元《狮子洋大桥主缆索股用高强锌铝合金钢丝采购合同》。该合同预计对公司2026年及后续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6-07-17 18:06:51 互动详情

信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短期涨幅大或有下跌风险

【信通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短期涨幅大或有下跌风险】信通电子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5 - 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7月以来股价涨幅达35.27%,短期涨幅大,或有快速下跌风险。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在异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6-07-17 18:06:31 互动详情

卡莱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新增专户用于研发中心项目

【卡莱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新增专户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卡莱特公告称,2022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6.32亿元,净额14.55亿元。2026年6月12日,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元芯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6月22日,该专户已开立,余额为0元。公司和成都元芯与农行深圳宝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6-07-17 18:06:30 互动详情

华骐环保:股东王根九等增持股份 合计持股比例达15%

【华骐环保:股东王根九等增持股份 合计持股比例达15%】华骐环保公告称,近日,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王悦未增持。本次权益变动前,四人合计持股1321.36万股,占比10%;变动后,合计持股1981.99万股,占比15%。其中,王根九增持430.09万股,王凤仙增持104.79万股,王健业增持125.76万股。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2026-07-17 18:06:30 互动详情

太龙股份:股东黄国荣持股比例由6.50%降至6.00%,触及1%整数倍

【太龙股份:股东黄国荣持股比例由6.50%降至6.00%,触及1%整数倍】太龙股份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黄国荣于2026年6月5日至7月16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本次减持后,黄国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8.85万股,持股比例由6.50%减少至6.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026-07-17 18:05:49 互动详情

伊朗革命卫队:已经对美军位于卡塔尔的基地进行打击,摧毁了一套远程雷达系统和多架加油机。

伊朗革命卫队:已经对美军位于卡塔尔的基地进行打击,摧毁了一套远程雷达系统和多架加油机。
2026-07-17 18:05:49 互动详情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向美国及设有美国基地的相关国家发出警告,称若对伊朗发动进一步袭击,将招致“更具毁灭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向美国及设有美国基地的相关国家发出警告,称若对伊朗发动进一步袭击,将招致“更具毁灭性”的报复。
2026-07-17 18:05:28 互动详情

申通快递:6月快递服务业务收入54.75亿元,同比增长26.13%

【申通快递:6月快递服务业务收入54.75亿元,同比增长26.13%】申通快递公告,2026年6月快递服务业务收入54.75亿元,同比增长26.13%;完成业务量25.9亿票,同比增长18.58%;快递服务单票收入2.11元,同比增长6.03%。
2026-07-17 18:05:28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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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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