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前的寂静
最新机构调研(6.14-6.20)
在近期的调研数据中,我发现那些机构的调研热情时而高涨时而低落。大盘好的时候调研就多,反之就少,这样与跟风买企业有啥区别?其实我觉得应该是大盘越是不好的时候,就应该越是多去观察企业的基本面,告诉市场,现在那些企业的基本很好,但股价被严重错杀,那些企业基本面确实很差,股价还有进一步下探可能,这样有助于我们能以更清晰的思路看待当下企业的价值变化,更谨慎的面对市场行情。
从本周调研数据的结果来看,机构的集中度明显,卫宁健康这一家企业就抢了整个调研的一半注意力。说明机构的热度不高,要么不做,要么就随便看看。
调研数量:决定市场机构对该企业未来的发展感兴趣度。
龙头属性:企业若处于行业龙头低位而同时又具备大量调研,将提示政策面有倾斜到该行业中或行业整体在宏观上将有利好基础。
近一周前三名被调研最多之行业
计算机
最新研报或行业消息——【贸易战短期或影响板块情绪,继续建议布局计算机核心优质资产】
化工
最新研报或行业消息——【油价持续震荡,辛醇、维生素产品领涨】
电子
最新研报或行业消息——【500亿关税清单落地 关注消费电子及安防板块投资机遇】
被调研最多之行业前十列表
近一周前三名被调研最多之企业
卫宁健康(医疗信息化龙头)
最新研报或行业消息——【蚂蚁入股+增资卫宁健康,医疗信息化赛道刺刀见红】
调研事项——卫宁健康与蚂蚁金服的合作细则?
千方科技(交通信息化龙头)
最新研报或行业消息——【“一体两翼”带动公司成长】
调研事项——千方科技和宇视科技重组协同效应?
御家汇(区域护肤品龙头)
最新研报或行业消息——【御肤有术、经营有方,国产面膜的进阶之路】
调研事项——公司线下渠道的发展规划是怎样的?全国布局情况?
被调研最多之个股前十列表
(准备是行动基石)
白云下是弱肉强食的世界
上证/创业板
【周末消息&观点】
一直在被打,从来不还手:市场都在说美国根本就是耍嘴皮子,美国根本不想打贸易战,否则都不会再弄一个60天的确认期。我想说,美国这么做的原因其实就是在进一步挖我们的底线,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应对别人的试探,这个试探不是别人怎么加税,我们就怎么加税,如果我们不会懂得反击,中兴通讯三个月内一定会再次被盯上!
【本周观点】
我对于后市仍然看好,对个股的把握仍然不变,因为我们都轻仓控制好了风险。
【复盘&次日观点】上证-3.78% 创业板-5.76%
今天收盘后,看到有朋友将朋友圈的截图发到聊天区,截图内容是他的朋友跟他诉苦,说大盘无法活了,一只股票砍到内裤都没了,从此立誓不在玩A股等等,内容非常激进。看见朋友的这么一个聊天截图,我相信很多大家都有这么一个心态,或者现在被套的,觉得就这么先拿着,解套遥遥无期,就自身自灭吧。其实大家的这么一个心态就是市场最希望看到的一个现象,我这里要给大家讲的,走没有问题,问题是后面有机会你还会抵挡住诱惑吗?你不会的,当你低挡不住这个诱惑的时候回来的时候,就是接盘的时候。
板块/概念——全资金流
【板块&概念及次日观点】
从今天的盘面中,我相信很多人一定会认为,翻红的是强势,翻绿的是弱势,跌停的就是机构砸货出场的信号。但是我相信当我问到大家股价的上涨下跌基础是什么的时候,大家一定会讲是企业价值,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大家知道这么一个事实的前提下为何还会认为在大跌的时候,红就是强势,绿就是风险呢?很显然红绿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看懂这其中的机会?所以我依然保持之前的观点,电池三老大及天然气机会。
行业:超大单净流入+28亿,超大单净流出-135亿
超大单净流入前三:银行(+21亿),石油(+3亿),建筑(+2亿)
超大单净流出前三:保险(-21亿),化工(-21亿),家用电器(-15亿)
行业及首位行业板块——超大单净流入前十及超大单净流出前十(若不足十位则取余数)
概念:超大单净流入+1亿,超大单净流出-202亿
超大单净流入前三:黄金概念(+0.9亿),水利建设(+0.2亿)
超大单净流出前三:珠三角(-52亿),低碳经济(-24亿),创投概念(-20亿)
概念及首位概念板块——超大单净流入前十及超大单净流出前十(若不足十位则取余数)
(涉猎-属于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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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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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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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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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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