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日线和分时:昨天收盘3447点,在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372-3423点之上,调整不破3372点,继续走强。今天分时下限3417点上限3477点,分时下限接近日线关键区域上限,分时下限再上涨6点即可突破日线上限,形成稳定的上涨结构。那么本周有这样的机会到来吗?看下本周剩下四天日线关键区域分别是:3372-3423、3388-3423、3414-3429、3415-3435点区域。本周后四天全部是支撑,调整只要不破3435点,就有形成稳定上涨结构的机会。现在大盘还没有真正走好,所以多方不可尽情挥霍,应该抓住有力时间,本周越早分时下限向上突破日线上限,则多方优势越巩固,上涨模式也就越稳定。上涨目标是3500-3600点区域,到此区域成顶,则完成了本次行情,大盘还有再次调整到2800-2900点区域的机会。周末大部分分析师都认为市场进入了慢牛行情,将向上不断攻击,随着19大成功与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成功,中国将进入新时代,在国外股市不断创出新高甚至历史新高的背景下,中国A股也将展开类似于美国的慢牛行情。但是这些证据与证券市场涨跌的逻辑有问题,证券市场是靠着资金不断进场形成的上涨,现在还没有形成建仓完毕的资金信号,还在不断进场的建仓的过程之中,所以长期慢牛来临的言论过早。还是我讲到的不能站上3800-4300点区域,不可能出现所谓的慢牛。
短线日线和分时:昨天收盘3432点,在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383-3411点之上,调整不破3383点,继续走强。今天分时下限3402点上限3462点,分时下限接近日线关键区域上限,分时下限再上涨10点即可突破日线上限,形成稳定的上涨结构。那么本周有这样的机会到来吗?看下本周五天日线关键区域分别是:3383-3411、3372-3417、3388-3423、3414-3429、3415-3435点区域。本周后半周五才是拐点,其他四天都是支撑,那么有四天时间给多方“挥霍”,只要这四天有一天能够向上突破周五关键区域高点3435点,即可有机会形成稳定的上涨结构。不过现在大盘还没有真正走好,所以多方不可尽情挥霍,应该抓住有力时间,本周越早向上突破,则多方优势越巩固,上涨模式也就越稳定。上涨目标是3500-3600点区域,到此区域成顶,则完成了本次行情,大盘还有再次调整到2800-2900点区域的机会。周末大部分分析师都认为市场进入了慢牛行情,将向上不断攻击,随着19大成功与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成功,中国将进入新时代,在国外股市不断创出新高甚至历史新高的背景下,中国A股也将展开类似于美国的慢牛行情。但是这些证据与证券市场涨跌的逻辑有问题,证券市场是靠着资金不断进场形成的上涨,现在还没有形成建仓完毕的资金信号,还在不断进场的建仓的过程之中,所以长期慢牛来临的言论过早。还是我讲到的不能站上3800-4300点区域,不可能出现所谓的慢牛。
今天分时模型是有头有脚的均势模型,按照分时模型均势模型应该小K线报收,收盘小涨4点完成了小K线收盘。本周完美地将上周的中短期见顶风险化解了。而化解的方式正好就是《股市早知道》根据日线关键区域规划的上半周走强,后半周三天机会来临,从周三开始因为前两天的上涨,重新站上了日线关键区域,后三天把握住机会,是的大盘趋势再次在日线关键区域之上持续上涨。如此短期和中期安全了,再次运行到了攻击3500-3600点目标的趋势之中,下周有没有风险呢?请看收盘文章《下周后半周空方才有机会》。个股操作依然是私募案例中超级强势榜快电子板块的那只昨天出现买入信号的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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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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