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低开高走突破第一个头3421点,按照分时模型阳线报收定数,虽然两点出现大幅下跌,甚至一度打入绿盘区,但是收盘依然回到红盘区,以小阳线报收。本周连续两天的上涨,封闭了风险窗口,昨天讲到了只要调整不破3390点,大盘还是向上的趋势。今天创出了本次中期行情的新高,继续向着目标3500-3600点区域而去。只有再次跌破日线关键区域,风险才会在此来临,明天日线关键区域是3393-3399点区域,只要不跌破3393点,就是继续走强的趋势。,如何能够在以后的操作中继续规避风险形成正确的操作行为,请看收盘文章《风险控制是投资的重点》。在本次三天反弹中,私募案例周一出现买入信号,今天收盘前出现卖出信号,本次操作盈利6.26%。很多投资者都说每次公布案例都是大幅盈利26%之后的,私募其他的操作,老师说有盈有亏,它们的操作频率与盈亏比例是多少呢?所以我从安凯盈利20%之后,公布了随后的全部两次半操作的结果。第一次亏损0.5%,第二次是半次,买入后两个涨停板后停牌了,本次是第三次盈利6%,这就是安凯后私募案例的全部操作,操作强势股票的思路就是用多次小赢小亏形成平手的操作,每年换来一次能够盈利26%的操作,就算成功。因为每年盈利26%十年就是十倍。
下午第一个小时依然是调整,这倒是正常,但是最后一个小时,一定要与昨天一样,成底上涨,昨天之所以强,就是最后一个小时成底开始再次分时向上,收于最高点,这是强势分时的时间上的上涨结构特征。现在大盘分时同样调整到了均价线3419点附近,正在构筑底部,只要成底,就会继续向上。大盘即使再次走好,也是一个震荡向上的过程,很难出现一蹴而就的上涨,原因很简单。一个伴随着中期卖出性质的策略,和长期不断收集筹码买入的策略,这样不同策略都存在的市场,很难出现合力上涨,由此就形成了现在这样的走走停停的走势。
短线日线和分时:昨天收盘3413点,在今天日线关键区域3390-3391点之上,上周末《股市早知道》讲到的下半周机会来临了,风险窗口封闭了,只要调整不破3390点,才会再次打开风险窗口。但是也要看到今天的日线关键区域只有1个点,这是日线关键区域缩窄的风险定式,所以还需要继续上涨才能彻底规避风险,重新进入到上升趋势之中,进而突破3421点。今天分时下限3383点上限3443点,分时关键区域包含了日线关键区域,是拐点定式。走强的目标是攻击3443点,好的现象是本次大盘调整,象征资金进场的指南针活筹指数是横盘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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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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