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做盘训练盘口】今天低开低走直接攻击下限,按照分时模型今天阴线报收。只有围绕下限成底,才能反弹到缺口。而分时也是这么走出来的,下限2988点成底后,现在一直在缺口中反弹。今天分时解盘中讲到了,按照分时模型只有缺口成底才能走好,否则全天都会在水深火热之中。现在大盘分时依然在缺口中蓄势寻找机会。但是依然无法顺势突破。还是在酝酿机会,不论如何,只能缺口成底进入红盘区域,并且形成第一个头向上突破,才能逆转今天收阴线的定数,这是分时规律无法改变。而要形成这个机会缺口成底也是规律,无法改变。空方也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防御阵地,所以苦苦地与多方在缺口争夺。现在我们分时与日线仓位由于没有出现卖出信号,所以继续持有。
五域论湛整点解盘:调整不破2929点继续反弹。本周多方的目标是守住昨天周线跳空缺口2971.55-2973.76点区域,封闭该缺口是多方失势的标志,封闭缺口围绕缺口成顶是多方失败的标志,所以不封闭缺口与封闭后成底,是多方弱势的走势向上的最低底线,而多方走强的标志是根本回补缺口强势向上。当然股评将这种走势称为不稳当,所以现在股评越是讲回调越是讲上涨短期有风险需要回调回补缺口才能稳定上涨,这样散户不敢追涨买入,才是越利于继续上攻的。3月22日分时空间买卖点下限2988点上限3048点。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跳空开盘,随后突破上限,按照分时模型当时解盘就讲到今天将以大中阳线收盘。并且讲到看盘的投资者没有必要看了,因为今天大阳线收盘是定数,所以按照五域论湛分时技术,今天大盘已经熔断了,可以休息了。尾盘的走势也证明了该技术的稳定性。按照该模型的日线周期上周跳空向上的缺口不回补,已经是突破缺口了,今天的缺口是延续缺口,而今天是周一,如果本周末该缺口还没有被封闭,那么这个周线突破的缺口,将把本次的小反弹定义为中期行情。那么中期行情应该如何运行?其定数是什么呢?请看今天收盘文章《马踏连营开弓没有回头箭》。
【私募做盘训练收盘】今天跳空开盘,随后突破上限,按照分时模型当时解盘就讲到今天将以大中阳线收盘。并且讲到看盘的投资者没有必要看了,因为今天大阳线收盘是定数,所以按照五域论湛分时技术,今天大盘已经熔断了,可以休息了。尾盘的走势也证明了该技术的稳定性。按照该模型的日线周期上周跳空向上的缺口不回补,已经是突破缺口了,今天的缺口是延续缺口,而今天是周一,如果本周末该缺口还没有被封闭,那么这个周线突破的缺口,将把本次的小反弹定义为中期行情。那么中期行情应该如何运行?其定数是什么呢?请看今天收盘文章《马踏连营开弓没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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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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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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