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家庭是最小的社会细胞,也是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其功能是通过它的收入与支出行为体现的。而混合的经济主体可以通过下文进行简单的了解。
家庭作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把劳动、资本等要素提供给企业的同时,企业依据各要素对经济的贡献大小即边际生产力水平高低,并结合要素的稀缺程度,给予要素所有者以相应的报酬,构成家庭的收入(工资、利息等) 来源。与此同时,家庭用这些货币收入再去购买企业生产的商品和劳务,进行消费,并构成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从而完成家庭再生产。
而企业的收入支出行为与家庭正好相反,企业把生产的商品与劳务出*给家庭,获得销*收入,并用这些收入购买由家庭提供的多种生产要素,构成企业的生产成本,即企业的支出行为。企业支出正是家庭提供多种生产要素的收入,家庭与企业之间的功能配合是借助于市场机制来实现的,家庭和企业都是私人经济部门,它们的经济活动构成了最简单的两部门经济循环。
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中,国家是一个非经济生产单位,它存在于经济运行之外,仅作为一种外部环境因素间接地影响市场经济进程。它的主要活动在于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起着维护市场秩序的功能。但自由市场经济是在自发调节机制下运作的,客观上必然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滞后性、无序性和非稳定性,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产生外部不经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公共物品提供障碍、竞争机制遭到破坏、宏观经济较大波动等弊端。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已经从经济活动的外生变量进入经济体制内部,成为一个影响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即公共经济部门。自由市场经济的二元主体结构逐步演化为混合经济的三元主体结构。
国家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不仅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手段来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同时还通过自己掌握的经济资源影响社会生产与消费过程。国家主要通过向企业和家庭征收各种*收构成自己的收入,再运用转移支付和直接购买等形式构成自己的支出,它的收入与支出不仅起着平衡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作用,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形成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三部门经济循环。
上文就是对混合的经济主体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混合经济属于经济体制范畴,它是在基本经济制度既定的条件下,为促进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而由一系列有机联系并相互制约的机制、制度、组织、决策等方式而形成的复合体。下文就是对混合的所有制结构的简单说明。
现代市场经济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密切相连的,但由于技术水平、社会需求、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差异,社会经济的分化与小规模生产始终与社会化程度极高的大规模生产协作并存。
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化生产还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落后,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国民素质有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社会经济带有明显二元结构特征,所有这些,决定了所有制结构必须是多元化的,决不能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所有制关系单一化、简单化、凝固化,单纯地追求国有经济所占比重,这实际上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生产多层次性相背离的,是超越我国的历史发展阶段的,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最终将阻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因此,构成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实现所有制结构复合化和经营方式多样化的局面,是符合我国客观现实与生产力水平的历史必然。
上文就是对混合的所有制结构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是经济活动的核心问题。从混合的资源配置方式看,有完全由市场机制或完全通过国家计划这两种不同的基本模式。
单一市场机制离不开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配置资源是由市场价格体系这只“看不见的手”通过自由竞争来完成的,价格体系不仅决定于供给需求关系,同时又对供求关系有着巨大的反作用,价格体系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着导向作用,帮助经济主体作出最佳决策,使资源在微观领域得以最优配置。但是,要使市场经济完成资源合理配置这一重任,需要三个最起码的条件,即经济主体完全理性、市场出清与完全信息。而以上条件实际上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不可能完全具备,同时市场机制又存在经济外部性、公共物品无力提供、垄断经营、价格刚性、收入两极分化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一切决定了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活动中不可能达到最优境界。
至于通过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也是利弊并存。从理论上看,计划调节可以在总体上保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在全社会范围内动员和集中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大建设,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等。但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计划体制,是建立在排斥商品经济和市场机制基础上的,计划内容无所不包,计划权限高度集中,计划形式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计划实施靠行政手段。计划指标不能真实地反映社会供求关系,带有很大盲目性;计划管理缺乏弹性,计划调整常常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变化;计划手段单一,没有灵活性,国家很难通过计划手段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
纯粹的市场配置模式与纯粹的计划配置模式都有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选择市场配置与计划调节相结合的第三种模式成为必然,但传统的观点认为,计划与市场是水火不容的东西,不可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事实上,计划或市场只是社会配置资源的两种方式或两种手段而已,与社会制度及经济制度本身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二者可以发挥同一职能作用——配置资源的作用。因此,计划与市场可以同时并存,相互替代部分功能,弥补对方的缺陷,共同实现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
上文就是对混合的资源配置方式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混合经济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公司两部门的相互作用上。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凯恩斯、汉森和萨缪尔森。代表作有: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萨缪尔森的《经济学》(1961)
混合经济理论出现于20世纪。在此之前,尽管公共经济从而混合经济实质上已经存在了,但人们并没有提出混合经济的问题,原因就在于当时公共部门的活动规模太小,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体上看处于自由放任的状态,主要表现为市场力量在发挥作用。此时存在的只是“小政府”和“小财政”,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私人经济。
到了20世纪,西方政府对市场已从不干预转为大规模干预,从而公共部门的活动范围与规模大为扩张,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的兴起之后,混合经济现象得到广泛的关注。
在混合经济中,公私两个部门的相互作用和联系,是通过要素和收入在两大部门之间多渠道全方位的流动来构成的。政府征*收费和发行公债,引起货币流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的转移,政府的各类转移性支出则引起货币流从公共部门向私人部门转移。
政府的购买支出引起产品和劳务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流动,也有私人部门通过缴纳使用费和规费等方式,而获得政府提供的服务。正是在两大部门的这种种相互交往和联系中,在货币和产品、服务的相互易位易形过程中,形成了统一的市场经济。而双方这种犬牙交错、错综复杂的交往,很大部份是通过公共部门在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依据等价原则的购买实现的。这些,都充分地表明了此时的政府及其公共财政是立足于市场经济来履行其职能的。
上文就是对混合经济的运用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一种认为战后资本主义经济已变成了一种由国家机构和私人企业共同控制的公私混和经济的西方经济理论。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是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的混合体。
混合经济论由凯恩斯首创。他认为医治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与失业等痼疾的唯一切实办法,就是扩大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让国家的权威与私人的策动力互相合作。
混合经济论者认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已不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经济,而同时存在着社会化的公共经济,变成了“公私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从个人主义的经济向以社会福利为重点的混合经济发展。他们还主张用国家调节经济来弥补私营经济的缺陷,克服失业、经济停滞等弊端。
上文就是对混合经济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计划经济虽然有着自己独有的优点,但是同样的他也有自己独有的弊端。下文就是对计划经济的弊端从三个方面的简单说明。
资源无法微观有效分配
微观资源无法有效分配,是计划经济里最受批评的要点。因为国家所有资源都由政府或是财团决定,私人不掌握生产资料,于是乎国家可以罔顾私人的实际需要而进行经济计划。如当国家要求全国广种苹果时,事实可以是民众对苹果的需求不大。如是者多种出来的苹果在微观层面就会形成浪费。因为私人不得反对政府或是财团的决策,如果民众对芒果的需求高涨,但政府可以不按民众的喜好,而拒绝种植芒果。因而芒果在这个计划经济国家,就变成短缺。短缺通常会引发**的产生,而**则会对国家的计划经济造成极大地危害。另外,国家可以无视人民的需求和喜好而硬性要求他们的生产目标,违背了孙子兵法的“令民与上同意者。”会造成抵触,民众消极懈怠,造成生产效率低下。
不能改善微观效率
计划经济下的微观效率通常是低落的,主因是国家或是财团往往不强调私人参与,而是由政府或财团一个全权话事。即是说,计划经济下会缺少私人竞争。缺少私人竞争,会造成产品质量降低,这也意味着生产者不能在生产方式不变的前提下有效提高效率,甚至价格也不能通过竞争而有所调整。比如日本,大型财团形成卡特尔,垄断国内市场价格,大型企业内部依旧采用大锅饭,年功序列模式,缺乏微观竞争效率。但是从宏观角度,国家很容易通过计划经济发展规模经济,使得发展效率大为提高,苏联短时期内成为超级大国,中国政治上被誉为“第三极”,日本战后致力经济发展成为经济超级大国,所以计划经济的出现给批评者的产生了严重的自我矛盾。就是微观的低效率无法延伸到成为宏观的低效率,宏观效率极高。
扼杀个人自由
计划经济下经济问题都是由政府决定,不考虑少数阶层的诉求,个人的消极自由就自然被牺牲(见伯林《自由论》中关于消极自由的描述,自由主义评价自由程度是消极自由的程度)。又因计划经济下政府掌管国家一切经济活动,政府权力自然过大,容易实现明显的阶级专政。共产国家都是实行计划经济,但都几乎无一幸免地,在政治上诉求不通的群体都是归结其为极权主义,实际上是对其他违背发展目标的群体实行压制,如苏联、古巴、朝鲜就是日本也是一样。
上文就是对计划经济的弊端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计划经济的优势可以简单的从经济稳定、事先设计、倾斜优先,发展快速、高福利四个角度进行说明。
经济稳定
计划经济可确保所有资源都能持续运用,不会受到经济周期的波动所影响。由是者停产以至失业问题都不会发生,而通货膨胀问题不会存在,而长期性的基建投资,更不会受市场因素而停止。
事先设计
一件事情或一个景象,在自由放任下,可能会不受人为控制地产生不可预知的问题。但计划经济里因事情都总是由政府计划,预先设计好,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有机会避免。举例一个城市,交通网络如由政府指示建造,连个人私家车拥有数目都是由政府规定,可减少如塞车等交通问题。对于国家发展的长远规划最优。经济学说中的发展经济学正是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实践。
倾斜优先,发展快速
实行计划经济或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都有一个特点,都是后发的落后国家:例如苏联,建立之初,百业凋零,在欧洲文明程度和工业化程度都是倒数,而是实行计划经济以后,40年代成为超级大国。德国在第二帝国时期实行国家资本主义,一跃成为一流的工业化国家。日本自40年代至战后,实行长期的计划为主,市场为辅,多次被美国训斥为“搞社会主义” 亦成为了经济和工业大国。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以后,截止80年代初,30年不到的时间,建立全面和完善的工业和教育体系,实现大规模群体脱盲,实现初步国家工业化。
计划基本上都是把有限的经济资源不计收益的倾斜于某方面的发展。比如教育、交通、重工业、医疗等等,使其短时期内实现飞跃。如日本战后,实行对钢铁行业和重化工业的倾斜生产,同时压缩消费品生产,通过牺牲消费,使日本钢铁和加工等行业领域短时期内飞速提高,最终成为经济大国;中国50-70年代实行计划经济,仅水利建设的工程量是有记载3000年历史总和的一倍多,利用的就是用于其他市场需求的经济资源。成昆铁路的修建造价是全国总人口的半年口粮,并且没有直接的利润收益,但是却带动了整个西南地区经济发展,这些都是计划经济倾斜发展的优势。
高福利
计划经济往往伴随着高福利,例如教育、医疗、交通、养老的**制度。凡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其公共福利水平都是较高的,但具体福利需要依赖政府实现计划经济成功程度。
上文就是对计划经济的优势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在计划经济下,三个经济问题都是由政府或是财团决定的(资本主义国家则是财团与政府结合的形式,又被称为“国家资本主义”)。下文对于计划经济的特点做如下说明。
所谓的三个经济问题是指: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国家大部份资源由政府或是财团拥有,并且由政府指令的形式来分配资源,不受市场影响。举例政府认为国家需要苹果,在计划经济下,被政府选中的个人集体(一般为符合该类生产的要求)都要按政府指示进行种植苹果的工作,但事实上实际生产的产品可能不满足或超过了实际需求。
计划经济里面不但国家经营的产业是由政府控制,连私人企业也要受政府指示运作。私人企业决定生产什么,由政府作主;私人企业以什么方法生产,由政府决定;生产出来的东西又如何分配,也是政府决定。国家操控著私人市场的**,由价格以至销*渠道,都是政府或是垄断组织(辛迪加、托拉斯,卡特尔等)决定。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最属性之一的,因此计划经济又常被解释与共产主义相通。但是马克思著作中并没有关于计划经济的内容,提倡和实践计划经济是在列宁时期。 最典型的计划经济例子数以苏联。而现存的例子则是朝鲜、古巴和缅甸、日本等。
上文就是对计划经济的特点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计划经济的渊源与发展是从对市场经济的批判开始的。 一般来说,最早出现计划经济构想的是李斯特对于亚当.史密斯的《国富论》的批判,当时是作为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第一次理论阐述,之后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更是系统的阐述了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必要性和对经济发展的主导性。
受其影响德国诞生了经济学的历史学派,大力宣扬政府控制经济行为,同时以这种思想主导德国的经济发展,实现了德国的发展飞跃,也形成了马克思口中的“国家资本主义”,这种靠政府干预执行计划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计划经济。
之后由于一战德国战败,政府失去了对国际经济关系有效的控制能力,历史学派走向消亡,但是之后德国经济依旧保留很强的政府干预特色,纳粹上台以后,重拾了历史学派的做法,恢复了德国经济。所以德国的混合经济实际上是脱胎于计划经济。
苏联出现以后,计划经济的理论发展得到了提高,苏联经济学家普列布拉津斯基写了《新经济》,系统完善的树立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干预经济的模式。 之后苏联为了自己的霸权,以经互会为媒介通过计划经济方式控制他国经济,与美国推行市场经济通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控制他国经济类似。
而日本于20世纪40年代学习苏联经济制度,制定了40体制,之后在50年代,日本实行了50体制的计划经济模式,完成了经济腾飞。80年代后日本开始针对其计划经济的特点进行改革,但是收效甚微并未因改革经济获益。随着苏联的解体,经互会解散,彻底实行计划经济国家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崩溃,计划经济影响跌入历史最低。
上文就是对计划经济产生的渊源与发展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事先进行计划的经济体制。
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财团事先进行计划。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与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
解决三个基本经济问题的是政府,所谓的三个经济问题是指: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而其中大部份的资源是由政府所拥有的,并且由政府所指令而分配资源的,不受市场影响。其余的三种经济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传统经济体系和混合经济体系。
上文就是对计划经济的简单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