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短线的机会指数和风险指数来看,短线风险指数已经大幅释放,并又处于新一轮的集聚过程中;随着市场最近二日的高位个股回调短线机会指数有上升趋势,但依旧处于低位,预计市场高位震荡的概率较大,操作上依旧保持适中的仓位较合适。
盘面上,沪指大涨逾2%,冲击4300点,再创逾7年新高,创业板收复2500点,两市交投活跃,成交量放大。现阶段新增资金能否继续跑步进场、成交量能否持续放大,将成为决定后市上涨空间和速率的关键。
未来趋势,A股总体估值水平距离2007年和2009年仍有差距,其中沪深300估值处于相对低位,而创业板估值已处于历史高位,但高成长预期一定程度上支撑高估值。因此操作上选择性大小兼顾,多元化配置较合理。
4月13日,农业部发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在全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这是继2015年1月通过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后,农业部针对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加强农业生态治理”作出的进一步专项部署。
《实施意见》的出台再一次证明对农用化工品行业是长期机会,即总量增速逐步下降,结构性利好不断释放,行业格局加速优化,龙头企业迎来战略性机遇。整体上利好两类企业:具有产品和农化服务优势的高端复合肥龙头企业,建议关注前两大复合肥生产企业金正大(002470)、新洋丰(000902);有望抢占土壤修复行业蓝海市场的鸿达兴业(002002)等。仅供参考!
正泰电器是正泰集团核心控股公司,也是中国低压电器行业产销量最大企业。公司专业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和电力电子等100多个系列、10000多种规格的低压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首届浙江省政府质量奖、首届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并于201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以低压电器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
观点:业绩好 估值低
1.主营收入稳健增长。
2014年三季度主营收入127.7亿元,主营收入同比小幅增长7%,三年复合增长达15%,毛利率为33%,毛利率同比上升6%,当季毛利率环比上升10%。
2.净利润稳健增长。
2014年三季度净利润183277.8万,净利润同比上升19%,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达31%,净利润率同比小幅上升9%。
3.估价被低估。
中枢价值空间低估47%,估值空间环比上升。
结论:
正泰电器公司从低压电器的元器件制造商发展成为集低压电器、建筑电器、自动控制、智能用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环保、金融于一体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公司正在向能源互联网和工业4.0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迈进,未来前景良好。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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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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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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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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