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消息偏暖:上交所修订发布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审核和注册总计不超3个月,财报有效期可延长3个月;中芯联手国家队斥500亿建12时晶圆制造;未来五年,我国将在京津翼、长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新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约1万公里;铁矿石期货价值直逼4位数,交易所发出风险提示函;美股三大指数齐创历史新高,半导体板块指数全周大涨6.14%,市值超千亿美元的台积电、阿斯麦、高通、博通股价均创历史新高。明天周一芯片股、科创板会不会被带起联动,还是要看资金。继续观察金融权重股的表现,只要企稳上冲,科技股或周期股联动,那指数有望上涨5%以上的表现。
大盘非常强势,银行、券商、保险金融股出现强烈反包,上证指数却还没有创出新高,比昨天3456高一个点,比年内最高点3458低一个点。短线交易预测思维是很难理解这种现象的,但是高手今天应该都追逐进场。其实这个是资金把盘子硬生拉起来的,唯一不足的是成交额递减了900亿。个股涨幅超过10%的个股有46只,跌幅超过10%的个股有5只。今天金融股估计会继续冲高,目前持股不动,等开阴线出现明确见顶信号抛出。谁站最后一班岗,谁也不知道?医药题材是否真正见底反弹,科技股蠢蠢欲动,新能源车产业链是否会继续?只要持续就可以买入持有。
周五银行股突破暴动拉升,大小切换失败,上证指数重新返回5日指数。个股涨幅超过10%的个股有29只,跌幅超过10%的个股有10只。周末消息有:美股继续上涨创历史新高,特斯拉涨2%创,疫苗明年接种比例很高,可能推动全球经济迅猛回升。新三板转板细则出炉;沪深港通的名单扩容,科创板票首次纳入。这周关注周期股和新能源车产业链,预期延续到明年一季度。创业板的20CM很少见了,一旦次新股或题材股有启动,我们就要关注大小切换是否成功。短线就关注风口,风口在哪个板块,我们就做好跟随。指数基金,我们建议关注科创50ETF指数588000可以低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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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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