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大盘触10日线企稳,银行冲高回落,金融三驾马车只剩下保险股。周末消息主要有:央行重磅定调,今年继续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降准降息、蚂蚁整改都有提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要求坚持“四个持续”,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广汽新能源回应院士质疑,称1000公里续航车今年肯定出;120万股民懵了,A股散户之王又有大事,200亿天量定增来了;900亿巨头摊上大事,刚披露减持又搞百亿定增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周一大盘只要不杀跌开阴线,就可以继续做多。板块方面关注:保险、科技股和化工股。次新股底部放量继续,也是一个关注的方向。
周末消息主要有:1、蔚来开发会,市场关注度很高;2、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表示全民接种疫苗,全部费用政府出;3、2021年货币政策要“稳”字当头;4、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宣布“摘牌”多家中企;5、周五美股三大指数创历史新高,特斯拉带科技股全体上扬。目前核心抱团白马股持续上涨,我们只能等待或者寻找底部未启动的白马股。目前指数六连阳后收出一根阴十字星,是强势调整还是下跌,我们要打起12分精神,一旦收阴破5天线,我们就要及时减仓。好的公司(行业龙头)回调一般回调不会超过20%,这个时候也是上车的机会。
大盘终于迎来了第一次“狼来了”,下午摇摇欲坠下跌的时候,被券商、银行托起,三大指数再创新高。个股涨幅超过10%的个股有41只,跌幅超过10%的个股有38只。从涨跌幅来看,市场呈现出一片虚假的繁荣景象。从北向资金流向来看,其实资金在小部队的掩护下撤退。目前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如果资金流出,会去哪里?超跌的次新股还是科创板白马股,或者等待核心抱团的白马股回调后继续买入?1、超跌次新股需要我们花时间去寻找,游资更喜欢注册制度的股票,因为拉个20%就可以走人。2、科创板个股选不出可以直接买入科创50指数基金。3、核心抱团的白马股,我就不需要一一列举,如之前提示买入爱尔眼科,像遇到突发事件暴跌,正好是买入的绝佳机会,然而三天后又创新高。至于投资者你们喜欢哪种风格,由你们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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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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