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砖家们的小目标:最具活力奖!
王健林一句“一个亿”小目标,震醒了多少人啊~
国民公公霸屏显示得是他老人家的活力啊!
活跃在砖家团的嘉宾们,9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吧,每天至少一篇文章,正当意气风发!
什么是活力?
活力可不是年轻人的专属!
活力是对生命的追随!
活力是一种生活态度!
活力更是对兴趣的执着!
“最具人气奖”随8月的炎热消去,
“最具活力奖”伴9月呼啸而来!
值此时,金秋丰硕之季,活力奖,正式上线啦!
·活动时间:9月1日至30日
·活动对象:砖家团全体砖家
·活动地址:阿牛直播砖家团板块
·参与方法:无需报名,官方公告一经贴出,活动及时开始
·统计方法:后台技术统计,每周汇总,公布前十发文数量与发文频次
·评选方式:
1)每日至少发文1篇以上
2)本月发文累计超过50篇
3)单月发文最多的前三名
·奖励措施
1)颁发当月专属奖杯一座
2)价值439元的最新最全能的唯一会炒股的机顶盒—阿牛财宝。
点赞数——砖家的骄傲,粉丝的真爱!
啤酒炸鸡奥运会,邀你来给砖家狂点赞!
伴随着奥运的紧张节奏,感受着健儿们的洪荒之力,八月点掌财经砖家团活动也在人声鼎沸中高调开播啦!
点掌财经特别推出砖家团“我与健儿共奥运—8月最具人气砖家奖“大赛。
想成为万人追捧的砖家吗?想与砖家亲密互动吗?
砖家&粉丝,无论你是哪路围观者,速来!
·活动时间:8月10日至31日
·活动对象:砖家团全体砖家
·活动地址:阿牛网砖家团页面
·参与方法:已入驻砖家团的认证砖家以及新加入砖家团的认证砖家
·统计方法:后台技术统计,每日汇总
·评选方式:每日至少发文2篇以上,且活动期间发文数量超过50篇,在活动期间文章累计点赞总数前三名的砖家,可以获得8月专属奖杯(金奖、银奖、铜奖)一座,并获得价值439元的阿牛财宝机顶盒一台。
还等什么?!引爆你的真爱,赶紧给你喜欢的砖家点赞吧!
下面数据统计截止于8月26日
【标题】
标题中严禁出现带有政治敏感性、煽动性以及淫秽低俗等字眼。
【正文】
1. 鼓励砖家发表原创、专业、深度解析的财经类文章,内容须体现砖家思想的独立见解。
2. 严禁出现恶俗、色情、政治敏感性、诽谤性等互联网“九不准”信息。
3. 禁止插入推广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点掌财经以外的微信公众号、网址、短链、等,禁止发布砖家的各类联系方式。
4.对于独家首发的砖家文章,网站会提供更优推荐位。
砖家在发文过程中一旦出现以下情况,网站有权禁言直至取消其发文资格,并作封号处理。
1. 违反“九不准”规定;
2. 剽窃,侵犯他人版权;
3. 文章中发布虚假、不实、欺骗性信息;
4. 发文中含有点掌财经以外平台或个人的广告、推广、宣传信息;
5. 利用夸张标题党夺人眼球、骗取点击,且文章质量低下。
【升级】
通过点掌财经认证的砖家在砖家团栏目中发文,累计发表文章数和粉丝数达到一定数量即具备基础升级条件为点掌财经特聘讲师,具体规则如下:
·累计发表原创文章数量100篇,订阅粉丝数超3000,可受邀担任掌财经直播节目的特邀点评嘉宾;
·累计发表原创文章数量150篇,订阅粉丝数超5000,可受邀录制金融投资视频课程,成为牛金大学特约授课讲师;
·累计发表原创文章数量200篇,订阅粉丝数超8000,可受邀参与线下粉丝见面会,实地演讲授课,与粉丝面对面;
·累计发表原创文章数量300篇,订阅粉丝数超10000,可受邀参与高级金融投资培训班(精英班),加入点掌高级授课讲师团队。
以上为砖家升级的基础条件,具体以平台与砖家协商一致为准。上述基础条件可由点掌财经最终解释调整。
什么?六月模拟炒股大赛已经结束啦?!
恭喜“股票侠”这位用户获得“六月模拟炒股大赛”冠军!他的通道线选股组合比赛期间收益53.59%!也因此获得10000牛券奖励!
股票侠何许人也?他是一名80后新晋小散,2015年刚刚入市,便以牛客觅2016年六月模拟炒股大赛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身为普通公司职员的他,喜欢在工作之余收看阿牛直播,并加入了点掌财经VIP的大家庭。
当问及股票侠此次的选股方法,他介绍说,自己入市不久,自从学会了看通道线,经过摸索和前人给予的经验,选出的这次参赛组合。“我觉得阿牛直播是个很好的平台,可以和很多优秀的专家老师交流,这次我用通道线获得了很大的收益,下一次,我还会用更多新知识武装自己,不断进步。”
关于获奖后10000牛券如何使用,股票侠说会去买喜欢的专家的课程。“我喜欢林整华老师和毛利哥的课程,希望看到更多为我们这些小散们着想的老师的课程。”
错过了六月没报名怎么办?!别急,七月开始新一轮大赛,依旧有丰富大奖等着你!看到别人中奖手不痒吗?抓紧时间参与哦。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