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四个问题,一个期望,一大关注(早评)0210
今天周五,早盘有一档实时1小时解盘,不能发解盘。抱歉。
又一个周末了,市场关注焦点:四个问题,一个期望,一大关注。
证监会列会,1、注册制搞不搞;2、IPO扩容的速度问题;3、险资放不放行;4、股指期货什么时候松绑?
而投资者只有一个期望:你别乱来!抓妖别伤及无辜。一大关注是:新疆西部类建设妖股,还能不能连续?
比如从水泥到钢铁到建材到油气、、、?
如果不乱来,今天回撤一下,下周还可以继续蜗牛,如果乱来,那也会葬送春季行情。
多头延续一天(晚评)0209
今天没有悬念的,承接昨日多头惯性,延续一天,沪指终于突破了60日均线,成交量还是略有放大的,创业板站稳20日均线,面林日均线考验。一般讲,30日均线是可以只做坏事不做好事的均线。也就是,上涨时它会有阻力,下跌时,它又往往没支撑的那种均线。今天盘口看,原本早盘是创业板先保持买进强势的,随后主板在海外工程一带一路PPP带领下,页开始跟上,看上去似乎主板强势,但是实际资金流向看,还是创业板强势,因为,主板在中午前后是资金流出的,创业板只是在午后平走,尾盘还有所回补量。只是今天很多次新股开始冲高回落,还一度又次新股接近跌停过,主要是我昨天说过的:缺乏实质管理基础的涨幅过大关系,次新证券股还想拉升,也没能在读带起主板证券股。另外,今天很多军工混改妖股页开始封板打开,没有在读接力就看新的龙一杭氧能否接位。而今天盘中联动性很强的高送转,一度看上去王者归来,但是午后也回到原位。但是我认为,其中很多低位高送股还没有充分表现。表明现在市场做差价滚动很多,投资者开始学乖聪明了。倒也未必是看空。昨天解禁、减持的股票,今天一天后就开始反弹,说明恐慌情绪也在化解。
我对于明天还是有点回撤担忧的,所以仓位上、追涨策略上还是要控制好节奏。要有个股回撤时的应对策略。操作策略永远大于技术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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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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