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笼中的震荡与右肩构造(周末综述)1106
【消息面】
●下周美国大选落定
美国大选投票日是当地时间11月8日,总统选举候选人希拉里(HillaryClinton)和特朗普(DonaldTrump)将展开最后对决。
欧美股市周五全线阴跌。美元下跌,黄金横盘震荡。原油6连中阴。
●下周中国十月经济数据揭晓
●下周将有6700亿元逆回购到期,此外,还有100亿元36个月央行票据到期。
●下周9只新股申购(56家拟IPO企业终止审查)
下周将有9只新股发行,主板有5只,创业板有2只。11月7日发行的是徕木股份、乐心医疗;11月8日发行的是步长制药、桂发祥;11月9日发行的是康德莱、凯莱英;11月10日发行的是博迈科、科信技术;11月11日发行的是通灵珠宝。
●下周解禁:限售股解禁市值年度最低
据数据显示,下周沪深两市限售股上市数量共计6.7亿股,以周五收盘价计算,市值为87亿元,为本月最小的解禁周,同时也是2016年年度最小市值。
●截至目前两市共有89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年报业绩预告,以净利润下限计算,其中有469只个股预计年报预增,占比达到52.46%,有321只个股预计年报净利润同比下滑。
亮眼的是,目前已有181只个股预计净利润将实现翻倍增长,有80只个股预计净利润增长超200%,25中个股预增幅度超500%,还有13只个股预计全年净利润增幅超过10倍。其中,新光圆成暂时问鼎预增王,预计全年净利润将同比增长 410.76倍。
●两融规模突破9200亿元,创9个多月新高。其中,10月至11月3日期间共19个交易日,两融余额在期间的15个交易日录得正增长。
●证金发威格力震动438股 三季度对148家上市公司进行减持
●龙头煤企突然逆市集体降价 煤炭中长期协议达成在即
●生猪期货要“生” 国内最大农产品期货合约有望推出
●环保部:本轮雾霾影响面积超百万平方公里。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 轧钢水泥玻璃厂停产。东北持续雾霾 鞍钢一汽哈药涉a超标排污被环保部点名。
山东"最严"环保法规11月实施 2020年空气质量将改善50%
●中经报:国家队减持银行股 或为养老金入场让路
●中金公司收购中投证券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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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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