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持减持]
增持
乐普医疗 300003:实控人再增持2080万股 占比1.19%
中国动力 600482: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泰控股 002312:高管计划合计增持230万股
歌尔股份 002241:董监高增持逾188万股
广 生 堂 300436:控股股东增持股份15.46万股 占比0.10%
减持
秀强股份 300160:实控人拟减持至多5.66%股份
方盛制药 603998:股东累计减持2165万股 占总股本4.99998%
万 里 扬 002434:股东香港利邦减持5020万股 占比4.9215%
华 鹏 飞 30035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100万股 占比3.7104%
鲁 亿 通 300423:股东减持253万股 占总股本2.3540%
东杰智能 300486:股东境界投资减持200万股 持股降至5%以下
金发拉比 002762:副总孙豫减持4万股 占比2.26%
通达股份 002560: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475万股 占比1.11%
岳阳兴长 000819:第二大股东累计减持265万股 占比1.026%
亿晶光电 600537:控股股东荀建华再减持1500万股 占比1.28%
东华测试 300354:控股股东及一致人减持155万股 占比1.1201%
蓝光发展 600466:股东减持2300万股 占总股本1.08%
上海新阳 30023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93万股 占比0.9994%
英 飞 拓 002528:再遭实控人刘肇怀减持971万股 占比0.9307%
银河磁体 30012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800万股 减持计划完成
鲍斯股份 300441:股东减持150万股 占总股本0.43%
红宇新材 300345: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120万股 占比0.27%
【上市公司】
晚间重要公告
恒大人寿:减持梅雁吉祥 600868:为了资金安全
梅雁吉祥回应信披问题:误将恒大持有股票统计错
仲勤投资:买入梅雁吉祥因看好绿色清洁能源行业发展
[定增重组]
中电广通 600764:拟剥离传统业务 置入军工资产
怡 亚 通 002183:拟募资51.89亿建设供应链商业生态圈
万马股份 002276、拓维信息 002261、中捷资源 002021、西藏药业 600211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通过
盛达矿业 000603:拟认购华龙证券不超过1亿股
鲁抗医药 600789: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
[重大事项]
南 玻A 000012:人事重大变动信披不完整再收深交所关注函
蒙 发 利 002614:完成MEDISANAAG100%股权收购
中海发展 600026:将更名“中远海能”
[股权转让]
达刚路机 300103:澄清:陕鼓集团转让股份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投资签约]
聚光科技 300203:签订12.53亿元PPP合同
柯 利 达 603828:联合体确认中标11.97亿元PPP项目
太极实业 600667:控股子公司中标10.54亿重大工程
长青集团 002616:投资5.2亿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岭南园林 002717:收到4.26亿元中标通知书
围海股份 002586:中标1.6亿重大工程
雪人股份 002639:签署新能源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赛为智能 300044:签重要工程合同 PPP项目预中标
文科园林 002775:签署两项EPC合同
[其他事项]
TCL集团 000100:参股企业上海银行 601229 于上交所上市
云南白药 000538:集团混改新实施路径得到各方认可
辽宁成大 600739:拟4.2亿出售家乐福全部股权
杭州解百 600814:拟出售2386平米房产
恒立液压 601100:全资子公司获得1000万政府补助
中 毅 达 600610: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