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持减持]
增持
安邦二次举牌中国建筑 601668
音飞储存 603066:遭两投资公司联合举牌
吉林敖东 000623:第一大股东金诚实业增持295万股
天翔环境 300362:实控人完成近1.3亿元增持计划
汉威电子 300007: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增持88.36万股
天壕环境 300332:董事长兼实控人再次增持27.79万股
减持
金科娱乐 300459:两家股东合计减持4152万股
神州高铁 000008:股东合计减持1.1亿股 占总股本3.99%
汉森制药 002412: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950万股股
硅宝科技 300019:董事长减持1250万股 占比3.78%
东安动力 600178:控股股东减持1430万股 占比3.09%
北方导航 600435:第二大股东中兵投资减持2500万股 占比1.68%
鸿特精密 30017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70万股 占比1.58464%
天龙集团 300063:控股股东减持410万股 占比1.41%
新宁物流 300013:股东曾卓减持400万股 占比1.3432%
天和防务 30039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306万股 占比1.276%
山东墨龙 002490:总经理减持750万股 占总股本0.94%
上海绿新 002565:总裁减持638万股 占比0.93%
安利股份 300218:股东减持200万股 占总股本0.92%
凯发电气 300407:股东王勇拟减持不超180万股
科迪乳业 002770:副总经理减持5.8万股
罗平锌电 002114:董事杨建兴减持2375股 占比0.0009%
五、【交易提示】
1、停牌个股:
新北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合众思壮:拟筹划重大事项
宏图高科:拟调整重组方案
华伍股份:筹划收购园林资产
*ST天利:审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风范股份:筹划重大事项
美尚生态:进行定增工作
2、复牌个股:
赣能股份:分公司发生事故
上海凤凰:完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
宝光股份:未对公司控制权达成一致
全筑股份: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华建集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通过
思美传媒:重大资产重组获通过
新希望:重组事项获通过
健康元:拟定增募资28.5亿加码大健康产业
得润电子:拟6亿元收购汽车配件制造公司
3、解禁个股:
吉林敖东(1788.88万股,占总股本2%)、远光软件(247.56万股,占总股本0.41%)、梅泰诺(1517.29万股,占总股本7.97%)、天龙集团(914.69万股,占总股本3.15%)、新湖中宝(96153.85万股,占总股本11.18%)、烽火通信(914.61万股,占总股本0.87%)、重庆钢铁(199618.16万股,占总股本45%)
四、【上市公司】
晚间重要公告
深深房A 000029:收购恒大地产按计划推进
[定增重组]
拓普集团 601689:定增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中国天楹 000035:7.5亿非公开发行获得通过
*ST黑豹 600760:重大资产重组通过预审核
盛洋科技 603703:公告“打架” 终止重组原因仍未明
华谊兄弟 300027:重组拟收购英雄互娱股权
航天机电 600151: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
[利润分配]
永和智控 002795:回复深交所:高送转预案与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年报拟10转10派5元
[重大事项]
长海股份 300196:实控人之一杨凤琴逝世 另一实控人继承其持股
华伍股份 300095:停牌系筹划收购园林资产
科融环境 300152:拟出售北京等地三处房产
上海凤凰 600679:称实控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国企改革安排
[股权转让]
长江证券 000783:新理益取代海尔投资上位第一大股东
*ST天首 000611:拟约5.9亿出售两资产
宝光股份 600379:大股东与二股东尚未就公司控制权达成一致
[投资签约]
中南建设 000961:16.8亿竞得武汉市土地使用权
北新路桥 002307:中标5.3亿工程
宏润建设 002062:中标重大工程
棕榈股份 002431:中标4.22亿元项目
乾景园林 603778:签约1.5亿重大合同
正平股份 603843:中标1.19亿项目
杭萧钢构 600477:1.12亿美金重大项目合同生效
[其他事项]
山东钢铁 600022:董事蔡漳平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皖通科技 002331:控股公司收到政府补助848万元
金海环境 603311:控股子公司甘肃金海25日新三板挂牌
龙力生物 002604: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
万 里 扬 002434: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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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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