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点掌快讯

点掌快讯

VIP 阿牛官方
赞美率:95%
阿牛官方
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简介 :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人气 540万+
赏金 661
粉丝数 529
收到的礼物(共0个) 我也要送
赠送礼物
  • 888牛
  • 688牛
  • 198牛
  • 88牛
  • 68牛
  • 8牛
  • 2牛
  • 1牛
立即赠送

首钢股份:拟与首钢集团重新签署3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首钢股份:拟与首钢集团重新签署3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首钢股份公告称,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持股57.01%)原3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拟重新签署,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此次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股东会批准,首钢集团将回避表决。2024年末,首钢集团总资产5185.63亿元,净资产1141.74亿元,2024年度营收2259.69亿元,净利润24.79亿元。2025年1 - 10月,公司与首钢集团累计发生日常关联采购356.73亿元、关联销售13.50亿元。
2025-12-05 16:57: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浙江医药:对钠创新能源的投资目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

【浙江医药:对钠创新能源的投资目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浙江医药(600216)12月5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对钠创新能源的投资属于财务投资,该投资目前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大,公司并不参与钠创新能源的经营管理,也无相关信息可供披露。
2025-12-05 16:57: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春秋电子在互动平台表示,镁金属价格下跌对公司产品渗透率有正向作用。

春秋电子在互动平台表示,镁金属价格下跌对公司产品渗透率有正向作用。
2025-12-05 16:56:3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其中指出,金融租赁公司应当按照审慎客观原则,对承租人生产经营、信用资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关注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和融资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承租人经营性现金流对租金覆盖等情况。承租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不降低风险审核标准前提下适当简化调查内容。
2025-12-05 16:56: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印度政府:就移民问题与俄罗斯达成协议。

印度政府:就移民问题与俄罗斯达成协议。
2025-12-05 16:56:1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亿帆医药:公司产品2’-岩藻糖基乳糖获批

【亿帆医药:公司产品2’-岩藻糖基乳糖获批】亿帆医药公告,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行政许可审查结论通知书》,公司提交的关于2’-岩藻糖基乳糖行政许可申请经国家卫健委审查通过。2’-岩藻糖基乳糖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具有调节肠道菌群、促进大脑发育和提升免疫力等功能。根据国家卫健委2023年第8号公告,2’-岩藻糖基乳糖被批准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可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等。
2025-12-05 16:54: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同益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peek材料已被应用于消费电子、军工、机器人等产业链,整体销售额占比不大

同益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peek材料已被应用于消费电子、军工、机器人等产业链,整体销售额占比不大。
2025-12-05 16:54:5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百川能源:控股股东可交换债摘牌,拟解质1.00亿股股份

【百川能源:控股股东可交换债摘牌,拟解质1.00亿股股份】百川能源公告称,控股股东百川资管2017年发行的4.04亿元“百02EB”可交换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摘牌,累计换股0股。百川资管拟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将1.00亿股公司股份解质后划转至自有账户。截至公告日,百川资管持股4.74亿股,占总股本35.37%,累计质押3.73亿股,占其持股78.65%、总股本27.82%。解质完成后,累计质押2.73亿股,占其持股57.56%、总股本20.36%。
2025-12-05 16:53:3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精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乔晓辉减持1.12%公司股份

【精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乔晓辉减持1.12%公司股份】精达股份公告称,2025年10月14日至12月5日,持股5%以上股东乔晓辉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01.66万股,占总股本1.1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700万股、大宗交易减持1701.66万股。乔晓辉持股比例由7.91%降至6.79%。本次权益变动是实施前期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相关规定,也不会导致实控人变化。截至公告披露日,乔晓辉仍处减持计划实施期。
2025-12-05 16:53: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普康视: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获临床试验批准

【欧普康视: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获临床试验批准】欧普康视公告,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3261),批准公司的“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开展临床试验。
2025-12-05 16:52:5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