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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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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穆巴达拉投资公司:穆巴达拉与Together AI达成合作,将探索在阿联酋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领

阿联酋穆巴达拉投资公司:穆巴达拉与Together AI达成合作,将探索在阿联酋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领域机遇。
2026-09-29 15:44:25 互动详情

国际能源署署长比罗尔:若有必要进一步释放战略石油储备,我们将与各成员国政府展开讨论。

国际能源署署长比罗尔:若有必要进一步释放战略石油储备,我们将与各成员国政府展开讨论。
2026-09-29 15:44:25 互动详情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署会见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秘书长哈比卜·图尔基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署会见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秘书长哈比卜·图尔基】9月24日,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署会见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秘书长哈比卜·图尔基。双方就深化《国际公路运输公约》框架下合作、促进国际公路运输便利化交换意见。
2026-09-29 15:44:04 互动详情

国网信通: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无偿划转过户完成

【国网信通: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无偿划转过户完成】国网信通公告称,国网四川电力将其持有的公司9538.5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过户完成后,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持有公司6.22亿股股份,国网四川电力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自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无偿划转所取得的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6-09-29 15:43:04 互动详情

科技部: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体谋划、互融共促新格局

【科技部: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体谋划、互融共促新格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29日)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张光军副部长介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十五五”时期,科技部将统筹科技供给和需求牵引,打破“先有成果再考虑转化、有什么转什么”的惯性思维,强化“需求在哪就在哪攻关、攻得出就能用得上”的制度安排,推动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一体谋划、互融共促新格局,从而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
2026-09-29 15:43:03 互动详情

万华化学:烟台产业园110万吨/年MDI装置复产

【万华化学:烟台产业园110万吨/年MDI装置复产】万华化学公告,公司此前披露烟台产业园110万吨/年MDI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于2026年8月10日开始停产检修;截至目前,停产检修已经结束,恢复正常生产。
2026-09-29 15:41:02 互动详情

同仁堂: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拟定向减资退出

【同仁堂: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拟定向减资退出】同仁堂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北京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商业公司9.6038%股权,拟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减资对价为2.46亿元,由商业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支付。本次减资完成后,京发投公司不再持有商业公司股权,公司持有商业公司股权比例被动升至57.5033%,商业公司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6-09-29 15:40:42 互动详情

西班牙能源部长阿格森:我们希望欧盟考虑采取措施,以获取高能源价格带来的暴利。

西班牙能源部长阿格森:我们希望欧盟考虑采取措施,以获取高能源价格带来的暴利。
2026-09-29 15:39:21 互动详情

随着原油价格上涨,英国国债价格走高;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5个基点至5.37%。

随着原油价格上涨,英国国债价格走高;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下降5个基点至5.37%。
2026-09-29 15:38:20 互动详情

纬德信息: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

【纬德信息: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纬德信息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洲科技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目前各方正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双洲科技与标的公司及股东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收购方案、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月31日,约定力争该日前完成交割。本次交易尚处筹划阶段,未签署正式协议,尚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026-09-29 15:37:19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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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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