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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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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总理:企业若因人工智能实施裁员,应当妥善处理。

新加坡总理:企业若因人工智能实施裁员,应当妥善处理。
2026-10-12 16:42:24 互动详情

WTI原油突破92美元/桶,日内涨0.18%。

WTI原油突破92美元/桶,日内涨0.18%。
2026-10-12 16:42:24 互动详情

隆华新材:控股子公司拟1.12亿元增资控股北京科亦

【隆华新材:控股子公司拟1.12亿元增资控股北京科亦】隆华新材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华高材拟向北京科亦先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1.12亿元,其中194.1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隆华高材持有北京科亦66%股权,北京科亦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科亦将以本次增资所得资金全额出资1亿元,在高青县设立子公司作为高纯六氟化钨等电子特气产品生产运营主体,同时设立研究院。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尚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026-10-12 16:42:02 互动详情

湖南黄金:收到深交所重组审核问询函

【湖南黄金:收到深交所重组审核问询函】湖南黄金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深交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披露后报送相关文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及相关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026-10-12 16:42:02 互动详情

合金投资:子公司完成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33.12万元

【合金投资:子公司完成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33.12万元】合金投资公告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辽宁菁星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经自查需补缴税款265.56万元、滞纳金67.56万元,合计333.12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缴纳款项将计入2026年度当期损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026-10-12 16:42:02 互动详情

湖北能源:9月完成发电量35.90亿千瓦时 同比增14.40%

【湖北能源:9月完成发电量35.90亿千瓦时 同比增14.40%】湖北能源公告称,2026年9月公司完成发电量35.9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40%。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20.5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40.18%,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21.23%。本年累计完成发电量331.0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45%;其中水电同比增38.38%,火电同比降14.17%,新能源同比降4.32%。
2026-10-12 16:42:01 互动详情

大博医疗: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资金总额上限提至2.80亿元

【大博医疗: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资金总额上限提至2.80亿元】大博医疗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1.30亿元、不超过2.6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1.40亿元、不超过2.8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49.41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除资金总额外其他内容不变。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21.17万股,占总股本1.5003%,成交总金额2.6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10-12 16:41:40 互动详情

*ST雅博:控股股东子公司签订储能项目合作协议

【*ST雅博:控股股东子公司签订储能项目合作协议】*ST雅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枣庄市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枣庄天旺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就滕州市西岗镇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开展合作,包括提供融资担保、项目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双方还将共同开发滕州区域后续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复凯此前中标该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中标价2.16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3.56%,目前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16亿元,在已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5亿元额度内。
2026-10-12 16:41:40 互动详情

贵州轮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完成

【贵州轮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完成】贵州轮胎公告称,贵阳产控向省产发公司出售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贵阳工投17.3471%股权,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事项已完成,贵阳工投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本次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变动,也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026-10-12 16:41:39 互动详情

布伦特原油突破105美元/桶,日内涨0.27%。

布伦特原油突破105美元/桶,日内涨0.27%。
2026-10-12 16:41:39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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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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