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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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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A股尾盘触及跌停

【药明康德A股尾盘触及跌停】药明康德A股尾盘触及跌停,H股跌超7%。
2026-10-16 14:46:09 互动详情

磐虎智能完成数千万元天使轮融资

【磐虎智能完成数千万元天使轮融资】10月16日,磐虎智能(TigerX)宣布完成数千万人民币首轮天使轮融资。本轮融资由普华资本、恒择资本共同投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TigerMind多维感官认知世界模型、端侧智能及产业级具身智能系统等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并进一步推进公司与产业伙伴在真实场景中的联合验证。
2026-10-16 14:45:28 互动详情

花旗:上调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目标价 维持“买入”评级

【花旗:上调中国移动及中国联通目标价 维持“买入”评级】花旗发布研报称,维持对中国移动(00941)、中国电信(00728)及中国联通(00762)的“买入”评级;其中,中国移动目标价由97港元上调5.1%至102港元,中国联通目标价由7港元上调18.6%至8.3港元,中国电信目标价维持5.7港元不变。报告指出,2026年第三季度,中国电信行业营业额可能持续承压;今年前8个月,产业营业额年度同比减少2.2%。这主要源自于增值税(VAT)调整带来的基数重置,而非基础需求出现了同等程度的恶化。该行认为,这一放缓态势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市场消化,投资者的关注点正转向人工智能(AI)基础设施的商业化变现以及股息回报。尽管资本开支总额有所下降,但三家电信运营商2026年投资中,有超过三分之一正转向计算基础设施。据估算,到2028年,三家电信商的数据中心总容量预计将从2024年的8.7吉瓦(GW)翻倍至17.5吉瓦。从估值角度来看,H股更具吸引力,平均股息率约7%。
2026-10-16 14:45:08 互动详情

债券型ETF连续5天超3000亿成交

【债券型ETF连续5天超3000亿成交】债券型ETF今日成交额再度超3000亿元,本周连续5日均超3000亿成交,10月13日成交额为3407亿元刷新历史新高成交记录,今日债券型ETF成交榜前三分别为:短融ETF海富通(511360)成交额为684亿元,公司债ETF易方达(551500)成交额为120亿元,科创债ETF嘉实(159600)成交额为113亿元。
2026-10-16 14:44:48 互动详情

美银证券:首予中国电信“买入”评级 目标价6港元

【美银证券:首予中国电信“买入”评级 目标价6港元】美银证券发布研报称,首予中国电信(00728)“买入”评级,目标价6港元,同时首予A股(601728.SH)“中性”评级,目标价7.2元人民币。该行指出,中国电信H股估值吸引,而A股目前较H股溢价67%,高于过去一年平均的40%。该行以现金流折现及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平均值计算H股目标价,A股目标价则基于40%的A/H溢价推算。
2026-10-16 14:44:07 互动详情

招商证券:快递行业2026年8月数据跟踪,旺季将至 关注行业价格弹性

【招商证券:快递行业2026年8月数据跟踪,旺季将至 关注行业价格弹性】招商证券发布研报称,估值低位,关注旺季价格催化。反内卷政策基调延续,行业总体竞争可控,盈利有望持续高增长。当前行业估值性价比和中长期配置价值依然较高,短期建议关注旺季核心产粮区价格催化。推荐标的:中通快递-W、圆通速递、申通快递、顺丰控股。
2026-10-16 14:43:46 互动详情

荷兰财政大臣:所有欧盟国家都对欧盟预算提案非常不满。

荷兰财政大臣:所有欧盟国家都对欧盟预算提案非常不满。
2026-10-16 14:40:24 互动详情

药明康德尾盘跳水逼近跌停,成交超96亿。

药明康德尾盘跳水逼近跌停,成交超96亿。
2026-10-16 14:40:24 互动详情

国家发改委: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

【国家发改委: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事业研究室主任邢伟表示,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一头连着民生保障底线,一头牵动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是统筹养老事业公益性与养老产业市场化属性的关键制度支点。养老服务不同于一般消费品,价格既不能完全交由市场自发调节,也不宜简单沿用政府统一定价模式。科学的价格制度设计,能够清晰界定政府、市场、家庭三方的责任边界,筑牢特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照护的保障底线,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长期照护服务领域,推动资源向失能照护、社区居家养老等重点方向倾斜,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型。
2026-10-16 14:40:04 互动详情

南向资金净卖出额达20亿港元。

南向资金净卖出额达20亿港元。
2026-10-16 14:39:23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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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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