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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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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前国防部副部长德米特里·布尔加科夫被捕

【俄前国防部副部长德米特里·布尔加科夫被捕】据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当地时间7月26日消息,俄前国防部副部长德米特里·布尔加科夫被捕。布尔加科夫此前负责俄军后勤工作,2022年9月被解除职务。
2024-07-26 18:56: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第二季度营收122.0亿美元,预估115.2亿美元。第二季度调整后每股收益2.07美

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第二季度营收122.0亿美元,预估115.2亿美元。第二季度调整后每股收益2.07美元。第二季度经调整毛利率75.6%,预估73.8%。百时美施贵宝公司预计全年调整后每股收益0.60美元至0.90美元。
2024-07-26 18:56:1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证监会同意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

证监会同意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注册申请。
2024-07-26 18:55: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百时美施贵宝预计全年调整后每股收益60美分至90美分,预计为40美分至70美分。

百时美施贵宝预计全年调整后每股收益60美分至90美分,预计为40美分至70美分。
2024-07-26 18:53:4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聚辰股份:股东聚辰香港拟询价转让318万股

【聚辰股份:股东聚辰香港拟询价转让318万股】聚辰股份公告,公司股东聚辰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拟询价转让318万股,占总股本的2%。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5.49 元/股。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聚辰香港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81%减少至4.92%。
2024-07-26 18:52: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苹果或将首次在印度组装iPhone Pro机型

【苹果或将首次在印度组装iPhone Pro机型】知情人士透露,苹果将通过其合作伙伴富士康生产即将推出的iPhone 16系列的Pro和Pro Max机型,以加强在印度的制造业。这将是苹果首次在印度组装iPhone Pro机型。
2024-07-26 18:52: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卓越新能:对新加坡子公司增资2000万美元投资生物柴油项目

【卓越新能:对新加坡子公司增资2000万美元投资生物柴油项目】 卓越新能公告,公司计划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增资2000万美元,用于在新加坡开展生物柴油项目的建设。新加坡卓越目前已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购得一家从事生物燃料生产企业物业的使用权。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新币,公司将在现有装置基础上,通过工艺装备优化提升等改扩建,形成年产20万吨生物柴油规模,预计在2025年一季度先行完成首期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工程并投入生产运营。
2024-07-26 18:51: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华大九天:拟1亿元参设产业基金 其主要投资集成电路领域

【华大九天:拟1亿元参设产业基金 其主要投资集成电路领域】华大九天公告,公司与滁州云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泓宁亨泰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产业基金”)。基金目标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1亿元。产业基金围绕长三角区域内十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链主企业,支撑产业补链、固链、延链、强链过程中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重点关注以半导体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硬科技领域,对规定投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基金投资额的70%。
2024-07-26 18:51: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连线中信建投实习生:对造成不良影响深表道歉 网上身份信息均不实

【连线中信建投实习生:对造成不良影响深表道歉 网上身份信息均不实】某高校学生在中信建投证券暑期研学期间,擅自拍摄了含有公司名称标识的小视频,引发关注。就此,记者连线该实习生,其表示,“近期,本人上传至公众媒体的个人生活视频,并被不实猜测和杜撰。目前网上有关对本人身份的讨论,均为不实信息,本人父亲系王超,已退休。本人已经深刻认识自己行为过失,对自己的过失深表歉意。本人在发现自己的问题后,已第一时间将相关视频从个人账号上撤下,也恳请大家不要再转发,我会从中深刻反省,汲取教训,也恳请大家给予谅解!”
2024-07-26 18:49:4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山推股份:高管增持公司股份195000股

【山推股份:高管增持公司股份195000股】 山推股份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士振,副总经理黄亚军、韩保辉、朱来锁,董事会秘书袁青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5000股,增持金额1312357元。增持目的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6%。
2024-07-26 18:49: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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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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