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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卢比兑美元涨0.5%,至85.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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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6:27: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看图:上半年日本并购规模2320亿美元创纪录 引领亚洲并购市场复苏

【看图:上半年日本并购规模2320亿美元创纪录 引领亚洲并购市场复苏】2025年上半年,日本以2320亿美元的并购交易额创历史新高,推动亚洲并购市场强势反弹。银行家预计,在数十亿美元的私有化交易、海外投资和私募股权活动推动下,这一趋势将持续升温。银行界人士指出,日本企业为应对长期估值低迷而推行的管理改革,正引发外资和积极型投资者的强烈关注。同时,支持并购活动的低利率环境使交易热情持续高涨。数据显示,上半年日本企业参与的并购交易额同比增长逾两倍,同期亚洲并购总规模达6500亿美元,同比翻番。银行家分析称,日本政府推动的企业治理改革——包括上市子公司私有化,以及本土企业为寻求新增长点进行的海外并购——将持续引爆超大型交易。他们进一步指出,尽管面临广泛的地缘政治和宏观经济不确定性,日本市场受全球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这一优势正为并购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2025-06-26 16:26: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仙坛股份:向全资子公司增资1亿元

【仙坛股份:向全资子公司增资1亿元】 仙坛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增资后仙坛鸿食品注册资本将由9000万元增至1.9亿元。此次增资旨在满足仙坛鸿食品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仙坛鸿食品100%股权,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5-06-26 16:26: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丹斯克银行:对美国大型科技股的需求恢复

【丹斯克银行:对美国大型科技股的需求恢复】丹斯克银行的分析师埃米莉•赫博在一份报告中说,随着贸易和地缘政治担忧的消退,对美国大型科技股和周期性板块股票的兴趣回升。她表示:“几乎一夜之间,对贸易战和地缘政治的担忧已从市场意识中消退,宏观数据似乎不再严重拖累股市人气。”
2025-06-26 16:26: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LME三个月期铜涨至每吨9832美元,为3月28日以来的最高水平。

LME三个月期铜涨至每吨9832美元,为3月28日以来的最高水平。
2025-06-26 16:25: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维兹航空阿布扎比分公司:在维兹航空集团做出一项决定之后,6月26日往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所有航班均已

维兹航空阿布扎比分公司:在维兹航空集团做出一项决定之后,6月26日往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所有航班均已取消。
2025-06-26 16:25: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赞比亚统计局:赞比亚6月同比通货膨胀率为14.1%。

赞比亚统计局:赞比亚6月同比通货膨胀率为14.1%。
2025-06-26 16:25:2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国防部说请耐心等待九三阅兵装备

【国防部说请耐心等待九三阅兵装备】在26日下午的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今年九月的抗战胜利80周年阅兵上将会有哪些武器装备展出。对此,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大校表示:“你可能问出了大家共同的关切。哪些武器装备参与,还是要请大家耐心等待。在这里我就不先剧透了。”(中国日报)
2025-06-26 16:25: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纽元兑美元NZD/USD日内涨幅扩大至0.50%,现报0.6067。

纽元兑美元NZD/USD日内涨幅扩大至0.50%,现报0.6067。
2025-06-26 16:24:4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爱科赛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41.51元/股

【爱科赛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至41.51元/股】 爱科赛博公告,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6513元,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为41.67元/股,调整后为41.51元/股,调整于2025年6月25日生效。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至400万股,预计回购金额为8302万元至1.66亿元。
2025-06-26 16:24: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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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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