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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息:黑石集团已同意收购罗文数字Rowan Digital 49% 的股权。

市场消息:黑石集团已同意收购罗文数字Rowan Digital 49% 的股权。
2026-04-03 07:44:5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标准10年期日本国债期货早盘上涨0.16点。

标准10年期日本国债期货早盘上涨0.16点。
2026-04-03 07:42:1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日本日经平均指数期货早盘上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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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07:41:5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租赁市场规模将破百亿 机器人产业商业化进程按下“提速键”

【租赁市场规模将破百亿 机器人产业商业化进程按下“提速键”】随着各种场景中机器人“浓度”不断提升,机器人租赁市场愈发火爆,产业商业化进程也按下“提速键”。研究机构预测,2026年中国机器人租赁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规模预计突破100亿元,较2025年的约10亿元实现10倍级的跃升。机器人租赁市场的爆发不是偶然,而是技术成熟、成本下探、需求释放等因素叠加的必然结果。
2026-04-03 07:41: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一季度港股IPO募资创近五年新高 “A+H”公司为核心力量

【一季度港股IPO募资创近五年新高 “A+H”公司为核心力量】一季度,港股IPO市场交出“千亿港元融资”的亮眼成绩单,该数值创2021年二季度以来的季度新高。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港股市场共有40家企业完成IPO,同比增长150%;募资总额接近1100亿港元,同比激增489%。这些数字彰显了港股市场的吸引力和融资能力。“A+H”公司成为一季度募资的核心力量。在40家港股新上市公司中,有15家为“A+H”两地上市企业。其中,融资规模前10的企业中更有7家已在A股上市,7家合计融资规模更超过520亿港元,占港股一季度IPO融资总额近半壁江山,凸显了港股市场作为内地企业全球化资本布局重要枢纽的战略地位。
2026-04-03 07:40: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科技播客TBPN被OpenAI收购,曾访谈扎克伯格、纳德拉、山姆·奥特曼等巨头高管

【科技播客TBPN被OpenAI收购,曾访谈扎克伯格、纳德拉、山姆·奥特曼等巨头高管】OpenAI当地时间4月2日宣布收购科技播客节目TBPN,后者将隶属于OpenAI战略部门。声明未透露此次收购的财务细节。TBPN由企业家John Coogan和Jordi Hays于2024年创办,曾邀请过Meta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微软CEO萨蒂亚·纳德拉、电影导演詹姆斯·卡梅隆以及 OpenAI首席执行官山姆·奥特曼等知名嘉宾。
2026-04-03 07:39: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A股分红派息转增一览:2股今日股权登记

【A股分红派息转增一览:2股今日股权登记】Wind数据显示,根据上市公司权益分配方案梳理统计,2只A股今日股权登记。其中,1股拟派息,1股派息、转增或送股同时实施。分红派息方面,1只个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4月3日。德赛西威分红力度最大,每10股分别派息12.50元。1股派息、转增或送股同时实施,股权登记日为4月3日。*ST天微分红力度最大,每10股分别派息3.00元。此外,还有50股抛出分红派息预案,苏泊尔、赛微微电、招商港口拟分红力度最大,每10股拟分别派息26.3元、13.0元、7.99元。
2026-04-03 07:38: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古尔斯比:不确定性正导致“低招聘、低裁员”的就业环境。

古尔斯比:不确定性正导致“低招聘、低裁员”的就业环境。
2026-04-03 07:36: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古尔斯比:油价冲击进一步加剧了不确定性。

古尔斯比:油价冲击进一步加剧了不确定性。
2026-04-03 07:36: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称在加兹温上空击落一架敌机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称在加兹温上空击落一架敌机】当地时间4月3日,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公共关系部宣布,此前,在伊朗国家防空网络的控制下,革命卫队防御系统在该国加兹温上空击落了一架敌机。此外,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公共关系部称,在“真实承诺-4”第91波军事行动中,打击并摧毁了特拉维夫以西地区和埃拉特的以色列军事基地和军工设施。
2026-04-03 07:36:0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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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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