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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技术问题的根本原因已解决

【微软:技术问题的根本原因已解决】微软7月19日表示,技术问题的根本原因已解决,但部分微软365应用程序和服务仍面临“残余影响”,公司正采取额外的缓解措施。7月19日,微软旗下部分应用和服务出现访问延迟、功能不全或无法访问问题,波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航空公司、银行、交易所、学校、机构以及个人用户。
2024-07-19 18:51: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筑博设计:终止并重新出售房产 预计收益5000万元

【筑博设计:终止并重新出售房产 预计收益5000万元】 筑博设计公告,公司决定终止并重新审议出售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俞泾港路11号的房产,建筑面积2286.65平方米。公司拟与缪世华、牛世杰等5名自然人签署《房地产买卖确认书》,交易总价为9146.6万元。此次交易预计产生处置收益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024-07-19 18:50:4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慕思股份:拟回购1.2亿元-2.4亿元股份

【慕思股份:拟回购1.2亿元-2.4亿元股份】 慕思股份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000万元,不超过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元/股。
2024-07-19 18:50: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香雪制药:拟2386.8万元转让北京香雪51%股权

【香雪制药:拟2386.8万元转让北京香雪51%股权】香雪制药公告,公司拟以2386.8万元的价格向北京六桂堂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香雪51%股权。
2024-07-19 18:50:0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日本预计2024年度实际GDP增速降至0.9%

【日本预计2024年度实际GDP增速降至0.9%】日本内阁府在7月19日的经济财政咨询会议上公布推算称,2024年度的经济实际增长率为0.9%,比1月预测的1.3%有所下调。受汽车质量造假问题和日元贬值导致的物价上涨影响,个人消费增速放缓。
2024-07-19 18:49: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金山软件: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

【金山软件: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金山软件(03888.HK)公告,7月19日,附属公司武汉金山与小米北京(作为普通合伙人)、小米武汉与其他有限合伙人就成立该基金订立新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协议,武汉金山对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维持不变,即人民币5亿元,该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将由人民币90.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额外认缴出资额共计人民币9.7亿元将由若干原有限合伙人及新有限合伙人作出。
2024-07-19 18:46: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微软盘前跌幅收窄至1.5%,此前一度跌超3%。

微软盘前跌幅收窄至1.5%,此前一度跌超3%。
2024-07-19 18:45: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晋能控股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建斌被查

【晋能控股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建斌被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7月19日通报,晋能控股集团泽州天安润宏煤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建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驻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晋城市监察委员会指定,正接受高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2024-07-19 18:44: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鸿海处分专利权与专门技术给夏普

【鸿海处分专利权与专门技术给夏普】7月19日,鸿海公告,子公司FG INNOVATION COMPANY LIMITED处分专利权及专门技术无形资产,给鸿海转投资的日本夏普,处分利益2400万美元(约新台币7.86亿元)。鸿海指出,处分目的为活化资产,落实技术研发成果。
2024-07-19 18:44:5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微软(MSFT.O):残余影响仍在持续影响一些微软365应用和服务。

微软(MSFT.O):残余影响仍在持续影响一些微软365应用和服务。
2024-07-19 18:43:3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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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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