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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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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维持万华化学“买入”评级,三大板块量价齐升

【首创证券:维持万华化学“买入”评级,三大板块量价齐升】首创证券研报指出,万华化学三大板块量价齐升,共同驱动业绩大幅增长。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00.63 亿元,同比+64.35%,其中第二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63.45 亿元,同比+108.68%,环比+70.68%。聚氨酯板块依然是利润的主要来源。2026 年上半年,由于海外部分装置因地缘政治、原料供应等因素产能受限,全球聚氨酯供应总体偏紧,虽然地产、家居等行业需求相对偏弱,但新能源、冷链等行业需求形成支撑,聚氨酯板块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石化板块盈利能力明显改善,精细化工品及新材料板块多点开花。考虑公司在行业景气上行期间业绩弹性大,确定性强,维持“买入”评级。
2026-09-22 15:21:41 互动详情

吉利等在天津成立投资合伙企业

【吉利等在天津成立投资合伙企业】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吉利共创叁拾柒号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经营范围包含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企业由吉利海河共创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利投资(三亚)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
2026-09-22 15:21:20 互动详情

首创住房租赁(北京)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

【首创住房租赁(北京)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首创住房租赁(北京)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维,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经营范围包括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股东信息显示,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40%。
2026-09-22 15:20:39 互动详情

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今日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是国家医保局指导建设的第4个国际药械交易平台。

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今日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是国家医保局指导建设的第4个国际药械交易平台。
2026-09-22 15:20:39 互动详情

商务部:刘雪松司长会见亚美尼亚国土管理和基础设施部副部长卡列奇扬

【商务部:刘雪松司长会见亚美尼亚国土管理和基础设施部副部长卡列奇扬】9月22日,刘雪松司长会见亚美尼亚国土管理和基础设施部副部长卡列奇扬,就中亚经贸合作重点问题交换意见。
2026-09-22 15:20:18 互动详情

瑞银首席执行官埃尔莫蒂:我们有信心达成股票回购预期目标。

瑞银首席执行官埃尔莫蒂:我们有信心达成股票回购预期目标。
2026-09-22 15:19:58 互动详情

中秋假期广东日均车流量约827.7万车次

【中秋假期广东日均车流量约827.7万车次】记者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2026年中秋假期(9月25日至27日,共计3天)高速公路通行不免费,预计高速公路车流整体保持高位运行,主要以家庭团聚、近郊自驾出行为主,全省总体出行流量轻微增长,小型客车占比较高。 预计2026年中秋假期日均车流量约827.7万车次,比2024年同期增长约0.52%,预计9月25日将迎来假期车流高峰。预计珠江口跨海跨江通道(黄埔大桥、南沙大桥、虎门大桥、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黄茅海通道)日均车流量约60.7万车次。其中,港珠澳大桥总车流量约5.5万车次,日均流量约1.8万车次,比2024年同期增长57.89%。9月27日为出境高峰,车流量约1.8万车次,9月26日为入境高峰,车流量约2.0万车次。预计9月26日为出行高峰,车流量约2.0万车次。深中通道总车流量约40.1万车次,日均车流量约13.4万车次,比2024年同期增长约25.97%。
2026-09-22 15:19:57 互动详情

中方回应中美人工智能对话机制

【中方回应中美人工智能对话机制】9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 英国天空新闻记者提问,此前在与何立峰的会谈结束后,美国财长贝森特表示,中美谈判团队讨论了建立人工智能对话机制,称可能设立一个通报机制,在本周的中美领导人会晤期间,会否出台具体的人工智能相关措施?还是说中方认为美国想要限制中国的人工智能发展? 郭嘉昆表示,关于你提到的中美经贸磋商,中方已经发布了有关的消息。你提到的具体问题,建议向中方的主管部门询问。
2026-09-22 15:19:28 互动详情

伊朗药品原料运输成本最高上涨逾10倍,国内药企维持24小时生产

【伊朗药品原料运输成本最高上涨逾10倍,国内药企维持24小时生产】伊朗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表示,尽管战争造成一定影响,伊朗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目前仍以满负荷、24小时连续生产模式运行。该官员称,当前主要压力来自原料运输环节,部分药品原料的运输成本已上涨6倍至超过10倍,同时运输时间也有所延长。
2026-09-22 15:19:28 互动详情

外交部: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非法单边制裁

【外交部: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非法单边制裁】9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美国对伊制裁影响提问。郭嘉昆表示,中方一贯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非法单边制裁。
2026-09-22 15:19:07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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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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