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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央行行长:即使食品和电价上涨情况出现,我们仍有可能维持在目标范围内。

菲律宾央行行长:即使食品和电价上涨情况出现,我们仍有可能维持在目标范围内。
2025-08-28 15:06: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菲律宾央行行长:仍有可能再次降息。

菲律宾央行行长:仍有可能再次降息。
2025-08-28 15:06:5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金:维持浦发银行“跑赢行业”评级,目标价16.06元

【中金:维持浦发银行“跑赢行业”评级,目标价16.06元】中金公司研报指出,浦发银行二季度营收同比增长4.0%,相较一季度1.3%的增长提速,上半年营收整体同比增长2.6%;二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高增26.9%,1H25整体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2%,Q2较好的利润表现该行认为主要源自资产质量的改善以及单季利润基数降低。业绩与此前公告一致,符合预期。维持盈利预测与目标价16.06元不变,较当前股价有16.8%的上行空间。维持“跑赢行业”评级。
2025-08-28 15:06:3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市场消息:丰田汽车将把钢板价格下调约5,000日元/吨。

市场消息:丰田汽车将把钢板价格下调约5,000日元/吨。
2025-08-28 15:05:0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我国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15% 东部规模占全国近七成

【我国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15% 东部规模占全国近七成】今天(28日),2025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在贵州开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作为新兴产业,我国数据产业正保持15%以上的年均增长率。数据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在产业分布上又呈现什么样的特点?最新测算显示,东部地区产业规模占大头,占全国比重近七成。我国数据产业呈现梯次分布格局,东部、中部(含东北)和西部地区的数据产业规模分别为40819亿元、10075.6亿元和7699亿元,占全国比重分别为69.7%、17.2%和13.1%。其中,长三角地区产业聚集效应突出,聚集数据企业超过10万家,产业规模占全国的22.6%。
2025-08-28 15:04: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柒和伊控股首席执行官达克斯表示,公司预计在北美市场实现增长。

柒和伊控股首席执行官达克斯表示,公司预计在北美市场实现增长。
2025-08-28 15:04:0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尼(泊尔)“珠峰友谊-2025”陆军联训将在尼举行

【中尼(泊尔)“珠峰友谊-2025”陆军联训将在尼举行】8月28日下午,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大校发布消息。张晓刚:9月上中旬,中国和尼泊尔将在尼举行“珠峰友谊-2025”陆军联合训练。此次联训以联合反恐行动为主题,采取混合编组、互教互学方式,开展联合反恐行动综合演练,并进行救援减灾和维和行动等训练。这是中尼两军第5次举办该系列联训,将进一步提升联合反恐行动能力,深化两军传统友谊与务实合作。
2025-08-28 15:03:2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菲律宾央行:仍认为通胀前景面临的重大风险比产出面临的重大风险更大。

菲律宾央行:仍认为通胀前景面临的重大风险比产出面临的重大风险更大。
2025-08-28 15:03:0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欧洲主要股指开盘上涨

【欧洲主要股指开盘上涨】欧洲主要股指开盘上涨,德国DAX 30涨0.36%,英国富时100涨0.11%,法国CAC 40涨0.35%,欧元区斯托克50涨0.30%。
2025-08-28 15:02:2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TF收评:科创芯片ETF博时领涨15.83%,港股消费ETF领跌2.63%

【ETF收评:科创芯片ETF博时领涨15.83%,港股消费ETF领跌2.63%】ETF收盘涨跌不一,科创芯片ETF博时(588990)领涨15.83%,科创芯片ETF基金(588290)涨9.90%,科创芯片ETF富国(588810)涨9.58%,港股消费ETF(513230)领跌2.63%,港股消费ETF易方达(513070)跌2.44%,香港消费ETF(513590)跌2.36%。
2025-08-28 15:02:0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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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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