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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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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8月CPI月率初值 0.1%,预期0.2%,前值0.40%。 意大利8月CPI年率初值 1.6

意大利8月CPI月率初值 0.1%,预期0.2%,前值0.40%。 意大利8月CPI年率初值 1.6%,预期1.7%,前值1.70%。 意大利8月调和CPI月率初值 -0.2%,预期-0.1%,前值-1.00%。 意大利8月调和CPI年率初值 1.7%,预期1.8%,前值1.70%。
2025-08-29 17:01:1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山东高速: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6.96亿元,同比增长3.89%

【山东高速: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16.96亿元,同比增长3.89%】山东高速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7.39亿元,同比下降11.52%。净利润16.96亿元,同比增长3.89%。
2025-08-29 17:00:2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津药药业: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津药药业:收到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津药药业公告,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二氟泼尼酯《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二氟泼尼酯属于局部用皮质激素药物,可抑制多种刺激性物质引起的炎症反应。目前市场上剂型主要为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眼部手术相关的炎症和疼痛。根据IQVIA数据库显示,2023年、2024年二氟泼尼酯制剂全球销售额分别为0.49亿美元、0.41亿美元。
2025-08-29 17:00: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格科微:股东询价转让定价15元/股

【格科微:股东询价转让定价15元/股】格科微公告,根据2025年8月29日询价申购情况,本次询价转让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5元/股。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8家,涵盖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7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5778.18万股。
2025-08-29 17:00: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原证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6亿元,同比增长29.34%

【中原证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6亿元,同比增长29.34%】中原证券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21亿元,同比下降23.14%;净利润为2.6亿元,同比增长29.34%。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14.31万元(含税)。
2025-08-29 17:00:2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光明乳业: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17亿元,同比下降22.53%

【光明乳业: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17亿元,同比下降22.53%】光明乳业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4.72亿元,同比下降1.90%。净利润2.17亿元,同比下降22.53%。
2025-08-29 16:59: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俄罗斯表示谴责欧洲因伊朗核计划重启联合国对伊制裁的举动。

俄罗斯表示谴责欧洲因伊朗核计划重启联合国对伊制裁的举动。
2025-08-29 16:59:4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四川双马:子公司预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5219.37万元

【四川双马:子公司预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5219.37万元】四川双马(000935)8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双马宜宾于2003年7月获得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笔架山矿区石灰岩矿探矿权,并于2006年11月完成“探转采”后取得笔架山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双马宜宾预计应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5219.37万元。双马宜宾承担该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预计将减少公司今年的营业利润5219.37万元。
2025-08-29 16:59: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再资环: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3.65亿元,由盈转亏

【中再资环: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3.65亿元,由盈转亏】中再资环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3.81亿元,同比下降24.31%。净利润亏损3.65亿元,由盈转亏。
2025-08-29 16:59: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诺德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7243.29万元

【诺德股份: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7243.29万元】诺德股份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16亿元,同比增长26.37%。净利润亏损7243.29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59亿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08-29 16:58:4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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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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