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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红利持续释放 甘肃敦煌签发首份原产地证书

【RCEP红利持续释放 甘肃敦煌签发首份原产地证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三年来,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记者从海关了解到,近日,兰州海关所属敦煌机场海关为一批枸杞制品签发了甘肃敦煌首份RCEP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份证书,这批枸杞制品在RCEP成员国进口时,将享受零关税优惠。今年前两个月,兰州海关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120份,同比增加17.89%,其中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46份,同比增加27.78%。
2025-03-20 14:05:0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平安集团高管回应股价表现:股价被低估 有上升空间

【平安集团高管回应股价表现:股价被低估 有上升空间】 3月20日,在中国平安2024年业绩会上,平安集团高管回应股价表现称:目前,平安的股价是被低估的,是有上升空间的。平安管理层对未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有信心,短期股价波动有很多因素,相信平安的股价迟早会反映出价值。
2025-03-20 14:03:2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中银国际:上调华润啤酒目标价至31.1港元 看好其在高端啤酒市场的影响力

【中银国际:上调华润啤酒目标价至31.1港元 看好其在高端啤酒市场的影响力】中银国际发表研究报告指,华润啤酒去年纯利按年跌8%,主要是收入按年跌0.8%,逊于预期。因今年首两个月表现稳健,管理层对全年盈利恢复增长信心逐渐增加。该行表示,基于多元化品牌、产品组合,以及出色的执行力,故看好公司在内地高端啤酒市场上的强大影响力。该行将公司在2025年至2026年收入预测下调4%,目标价则由30.1港元上调至31.1港元,维持其评级为“买入”。
2025-03-20 14:02:4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新西兰碳竞价因供应过剩而受挫

【新西兰碳竞价因供应过剩而受挫】 新西兰今年的首次碳竞价以失败告终,未能吸引到任何投标,导致150万个配额未售出。这一结果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在竞价前,二级市场上的新西兰碳配额(NZU)的现货价格与新竞价价格下限68新西兰元/吨(39美元/吨)相比仍有很大折价。尽管今年竞价量减少了逾一半以试图解决市场长期供应过剩问题,但减少量不足以吸引竞标者。
2025-03-20 14:02:2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DeepSeek:R1网络/应用程序接口服务不可用状态页面;目前正在调查此问题。

DeepSeek:R1网络/应用程序接口服务不可用状态页面;目前正在调查此问题。
2025-03-20 14:02:01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人气

海量数据在贵州、苏州成立数据技术新公司

【海量数据在贵州、苏州成立数据技术新公司】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贵州海量贝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海量贝斯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同为肖枫,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二者皆由海量数据间接全资持股。
2025-03-20 14:00: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瑞银:重点推荐腾讯,维持“买入”评级,上调目标价至676港元

【瑞银:重点推荐腾讯,维持“买入”评级,上调目标价至676港元】瑞银发布研报称,维持腾讯控股“买入”评级,目标价从593港元上调至676港元,仍列重点推荐股份。该行指腾讯的AI发展潜力稳健,短期内核心业务和微信小店发展应会持续带来可见的盈利增长。腾讯2025年AI相关增量营运开支料为约150亿元人民币,瑞银预期相关营运支出很容易被消化,指出2024年人工智能云收入同比增长近一倍,当有部分已受到集团内部用于大语言模型训练和改善广告定向投放的GPU使用限制,相信随着资本支出增加,供应限制缓解,云服务业务增长应会加快。
2025-03-20 13:59:4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菜粕主力合约震荡走弱,跌幅超3%,现报2600元/吨。

菜粕主力合约震荡走弱,跌幅超3%,现报2600元/吨。
2025-03-20 13:58:59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三一重工在湖州成立新能源装备公司 含智能机器人研发业务

【三一重工在湖州成立新能源装备公司 含智能机器人研发业务】天眼查App显示,湖州三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伟,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等。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三一重工(600031)全资子公司。
2025-03-20 13:58: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新西兰元下跌0.5%,至0.5786美元。

新西兰元下跌0.5%,至0.5786美元。
2025-03-20 13:58:38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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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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