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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消息: 为期60天谈判期间,伊朗240亿美元资金将获解冻。

市场消息: 为期60天谈判期间,伊朗240亿美元资金将获解冻。
2026-06-12 16:22:22 互动详情

迈威生物:注射用6MW5311临床试验申请获FDA许可

【迈威生物:注射用6MW5311临床试验申请获FDA许可】迈威生物公告称,公司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签发的《临床研究继续进行通知书》,注射用6MW5311用于血液瘤(急性髓系白血病、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以及多发性骨髓瘤)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获FDA许可。此外,该药品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受理。6MW5311是全球首款获批开展临床试验的靶向LILRB4/CD3的TCE创新药。不过,药品研发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投资者需注意风险。
2026-06-12 16:21:01 互动详情

航天工程:控股子公司航天氢能拟减资2.36亿元

【航天工程:控股子公司航天氢能拟减资2.36亿元】航天工程公告称,为盘活盈余资金,有效提升资金使用率,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氢能拟同比例减资,注册资本由13.10亿元减少至10.74亿元,公司对其出资额由8.20亿元减至6.72亿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获董事会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6-06-12 16:20:41 互动详情

鸿特科技:配股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鸿特科技:配股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鸿特科技(300176)6月12日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配股的注册申请。
2026-06-12 16:20:20 互动详情

智元机器人等入股蓝点触控 后者为机器人传感器研发商

【智元机器人等入股蓝点触控 后者为机器人传感器研发商】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蓝点触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新增智元机器人关联公司智元创新(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参投的福建时代泽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为股东,同时,注册资本由约500.3万人民币增至约525.5万人民币。
2026-06-12 16:20:00 互动详情

老白干酒换帅完成工商变更

【老白干酒换帅完成工商变更】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老白干酒(600559)发生工商变更,刘彦龙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王占刚接任。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约9.1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由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等共同持股。
2026-06-12 16:19:39 互动详情

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公司增资至49亿,增幅约43%

【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公司增资至49亿,增幅约4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34.15亿人民币增至49亿人民币,增幅约43%。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华卫琦,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由万华化学全资持股。
2026-06-12 16:18:59 互动详情

WTI原油失守84美元/桶,日内跌4.25%。

WTI原油失守84美元/桶,日内跌4.25%。
2026-06-12 16:18:38 互动详情

伊媒公布伊美谅解备忘录草案

【伊媒公布伊美谅解备忘录草案】伊朗迈赫尔通讯社今天(6月12日)披露了伊朗与美国谅解备忘录草案的内容,其中包括:美国承诺解除对伊朗制裁、从伊朗周边地区撤军、解除对伊朗的海上封锁、重新开放霍尔木兹海峡、取消对伊朗相关石油制裁、解冻伊朗被冻结的资金;美国有义务提出一项重建伊朗经济的计划等。与此同时,两国最终谈判应聚焦于核问题和经济问题,但不包括有关伊朗导弹计划的讨论。#伊媒称伊美谈判不涉及伊朗导弹计划#这份草案目前仍需伊朗方面最终审定。
2026-06-12 16:18:18 互动详情

风语筑:拟2000万元投资松应科技 12个月累计投资不超2.2亿元

【风语筑:拟2000万元投资松应科技 12个月累计投资不超2.2亿元】风语筑公告称,公司拟以不超2000万元自有资金对松应科技进行股权投资,2026年6月12日已签署框架协议并获董事会通过。连续12个月内,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超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10.61%。此外,双方拟共同出资设合资公司,风语筑拟控股,具体事项待协商。标的公司经营及合资公司筹建、运营等存在不确定性。
2026-06-12 16:18:18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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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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