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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点掌财经最新财经资讯播报:直播全球股市热点、发布财经突发新闻、即时解读重大事件、追踪金融衍生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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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井科技2026WAIC上发布智能调度管理平台

【西井科技2026WAIC上发布智能调度管理平台】7月17日,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在上海开幕。西井科技展示“物理AI+运营AI”双智体系下的全栈AI智慧物流体系,并发布升级版ReeWell全场全要素智能调度管理平台。
2026-07-17 16:49:22 互动详情

美国ITC发布对纳米层压合金涂层金属零件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美国ITC发布对纳米层压合金涂层金属零件及其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7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纳米层压合金涂层金属零件及其下游产品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6年4月30日作出的最终初裁(FID)进行复审,复审后确认本案不存在侵权,并终止本案调查。
2026-07-17 16:49:02 互动详情

香港联交所:对佳源服务控股三名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香港联交所:对佳源服务控股三名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香港联交所发文,向下列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佳源服务控股(01153.HK)前主席、集团总裁兼执行董事朱宏戈。同时向下列人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前执行董事鲍国军、前执行董事庞博。
2026-07-17 16:48:01 互动详情

水井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磊峰辞职

【水井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磊峰辞职】水井坊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蒋磊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蒋磊峰先生自2026年7月17日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蒋磊峰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且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截至公告披露日,蒋磊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将按公司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2026-07-17 16:48:00 互动详情

霍尼韦尔科技完成收购庄信万丰的催化剂技术业务。

霍尼韦尔科技完成收购庄信万丰的催化剂技术业务。
2026-07-17 16:48:00 互动详情

印度NIFTY指数上涨1%,至24,312.65点。印尼雅加达综合指数涨1.16%,报6179.37

印度NIFTY指数上涨1%,至24,312.65点。印尼雅加达综合指数涨1.16%,报6179.37点。
2026-07-17 16:47:39 互动详情

大恒科技:股价异常波动 上半年预计扭亏为盈

【大恒科技:股价异常波动 上半年预计扭亏为盈】大恒科技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15日至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经自查,公司经营正常,无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净利润约8500万元,扭亏为盈;扣非净利润约6320万元。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6-07-17 16:47:19 互动详情

国泰航空:国泰将重新评估恢复利雅得货运航班服务的时间安排。

国泰航空:国泰将重新评估恢复利雅得货运航班服务的时间安排。
2026-07-17 16:47:18 互动详情

龙旗科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约2000万元,已回购49.77万股

【龙旗科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约2000万元,已回购49.77万股】龙旗科技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以2.5亿元至5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7.22元/股。2026年7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成交最高价40.8元/股,最低价39.5元/股,已支付总金额1999.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07-17 16:46:38 互动详情

亿能电力:股东黄彩霞、亿能信息、倪成标已分别减持0.9886%、0.7291%和0.0761%

【亿能电力:股东黄彩霞、亿能信息、倪成标已分别减持0.9886%、0.7291%和0.0761%】亿能电力公告,股东黄彩霞、无锡亿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倪成标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分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0万股、73.75万股、77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9886%、0.7291%、0.0761%;当前持股数量分别为4573.53万股、589.4万股、23.1万股。
2026-07-17 16:46:38 互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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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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