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周五缩量收星,形成收敛三角尾段态势,以日线角度分析,指数依旧在弱势行情中,要摆脱弱势行情和3064点纠缠,下周指数必须站上3159,这样分时才有望改变弱势状态,否则必须提防3064被跌破可能,3064和3015这二个点位下周乃是最重要的支撑区间,认为不能轻易被跌破,特别是3015点(短期概率不大)。对于创业板399006趋势而言,下周初依旧以箱体{1758--1858}震荡为主(图)。操作建议:在分时指数没有进入强势状态前,依旧以谨慎操作为主,认为谨防不是坏事,弱势行情不存在什么踏空。板块:从芯片来言(880952),趋势行情仍没有结束,但短线探底还在继续,上挡明显存在较重压力,{个股行情另当别论}。 下周可关注移动医疗,华立系,中化系,国美系,啤酒相关板块等。另外逢低关注世界杯相关题材概念,如体育板块(880596)已形成底背离状态,应该存在一定交易机会。
上证日趋势依旧处于弱势中,但分时已经确认底背离,反抽行情会有,需提示是个弱背离,认为短线力度就会受到一定的压制。下周初有效震荡区为(3130--3064),短线有效突破3130方可看高一线。
创业板399006从日线量价关系分析,认为指数依旧箱体震荡为主基调(下周初有效1840--1750),站稳箱体才有望摆脱前低的纠缠,来上攻前高。操作而言:稳坚者控制好仓位,多看少动为上。激进者波段做强势股,但回避短线涨幅偏大,有放量滞涨的个股。
继续以芯片/软件/医疗为主线,切勿盲目追高,其次可积极关注相关环境环保个股
上证指数价量收平,趋势依旧处于弱势状态,由于短期指标呈现弱势底背离迹象,那么反抽行情随时会展开,认为短期有效突破3111存在一定难度。同时上证50在没有效站上2722之前,以短线快进快出操作为主。创业板399006价量齐平并破趋势线,探底还在继续中,目前依旧以谨慎操作为主,多看少动,有效阻力1775-1780,有效支撑1715--1705(认为存在分批低吸机会)。继续关注,军工,芯片,央企国企改革相关板块,但今天信息安全板块中个股走势,提示我们板块分化肯定会大的,操作上必须把握波段节奏及仓位管理。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