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不会遭遇粮食危机呢?大多数的观点都认为不会。
因为从2010年开始,我们的人均粮食占有量就超过了世界的平均水平。而且三大主粮:大米、小麦和玉米,我们的自给率都能达到98%以上。今年又是疫情,又是水灾,可是我们的夏粮产量还能创一个历史新高。所以呢,你就知道现在确实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但是未来又会怎样呢?
历史上我们曾经有过吃不饱饭的年代。
在1978年之后,由于进行了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然后呢又引进了现代的农业种植技术。所以在那以后,我们的粮食产量是在逐年增高的。到了90年代的时候,我们就基本上已经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了。但是,还是一个紧平衡的状态。
可是到了1996年,我们的粮食总产量到了5万吨之后,就开始逐年下滑了。2003年的时候,粮食产量还不如1990年的。可这个时候我们的人口数量还在以每年1.04%的速度在增长,人口越来越多粮食产量越来越少,这样下去的话要养活10亿人,压力是非常大的,那怎么办呢?
非常关键的一个时点呢是在2001年我们加入了WTO世贸。当时的谈判谈的非常的艰难。这里面有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就是关于农业的问题。因为有很多人很反对我们向国外进口粮食,可是当时的中央高层呢,非常希望能够跟国外进口一些廉价粮食,这样就可以改变我们自己的粮食种植结构。
具体怎么做的呢?由于我们的大米、小麦、玉米还有大豆,这农作物的种植成本都会比国外要高。其中,又以大豆的种植成本是最高的。所以,就决定了大豆还有一些粗粮、棉花和糖类,我们依靠进口,然后呢把腾出来的土地主要用来种植三大主粮。于是2006年之后,你会发现我们的土地种植面积逐年增长,这个增长的面积里面主要就是以这三大主粮为主。
所以,这个其实就是养活我们14亿人的一个基本盘了。虽然表面上看呢,我们是实现了一个粮食的自给,但问题这个粮食的自给是建立在全球粮食资源重新配置的一个基础上的。如果说在未来我们继续的逆全球化,中美继续脱钩,肯定这个基本盘就会发生变化了。
但是你也不用杞人忧天,更不用担心会吃不上饭,只不过估计猪肉啊,酱油啊可能要涨价了吧。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