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大户138亿亏损
有句古话:“屋漏偏逢连夜雨”,形容运气点背时候,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下养殖业真实如是,财报季,部分业绩雷来临,比如21日晚间,温氏股份披露的这份年度业绩预告有种彻底“放飞自我”的感觉,因为其亏损的额度已直逼当年的乐视网。
根据温氏公告,2021年预计亏损130亿-138亿元,上年同期盈利74.2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摊销股权激励费用约5亿元,对目前存栏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初步计提了减值准备约25亿元。
猪周期行业逻辑
对于养殖股, 经过2019年的猪周期后,相信很多朋友都看到,周期行情下猪肉股的盈利模式,猪肉价格下跌导致猪企业利润下降,猪肉行业“供给侧”开启,最后“剩者为王”,使得养猪龙头最终受益。根据专业机构数据:猪价上行到猪价下行周期为18个月,目前还是处于产能出清阶段。
猪肉股博弈情绪大
二级市场上,自2021年10月来,部分机构比如高毅的冯柳开始在左侧布局猪肉,就温氏为例,自低位起来已经超50%上涨。
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是目前业绩上没有好转,所以一旦到相对高位,股价波动大,明显有资金情绪博弈行为,这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不是好事。对此高速哥的观点是,建议立足于中线立场,控制仓位下,波动操作对待。毕竟养猪大户业绩的大亏在机构内部或早有预案,我们要做的是跟着市场合力方向做合适的策略。
喜欢文章的朋友,赶紧转发分享,让更多股友有一个学习的舞台。对于市场未来走势的问题,欢迎大家一起讨论,我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余兆荣 执业资质:A046062001000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疫情正在走向终结
用“天下苦秦久已“来形容这两年的疫情应该不为过,不过,最新好消息来了,在奥密克戎毒株首次被全世界知晓仅八周后,世卫组织1月20日宣布,在最早报告该变异株的南非,奥密克戎疫情正在走向终结。“奥密克戎疫情正在减退,这一波疫情正在(南非)结束。”世界卫生组织非洲区域主任莫提博士(Dr Matshidiso Moeti)20日在线上记者会上说。
数据显示,每日新增病例在南非全国越来越多的地方呈直线下降。患有严重疾病的病例比例远低于德尔塔疫情高峰期。疫苗——尤其是在加强针注射后,在预防住院和死亡方面仍然非常有效。
结合此前上海医学专家张文宏的观点,今年将是疫情下最后一个大冬天不谋而合,看来2023年,小伙伴们都可以准备起来去浪了。
旅游板块利好消息
说到出去浪,昨晚又有重大好消息传来,温暖不断。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规划》明确,打造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街区,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推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旅游场景化建设。
过去两年旅游板块备受打压,和正常年份相比,收入端有很大的差距,经过2021年修缮,整个行业收入有所提升,具体以阿牛智投大数据旅游板块行业数据来看,旅游业板块2021年前三季度平均收入31.54亿,同比上升21.70%,相关图表如下:
后疫情主题来临
本次规划利好出台后,专业机构认为根据《规划》,在服从疫情防控前提下适时启动入境游促进行动,政策指引下,出入境放开预期有所上升,有望提振出行旅游板块整体景气度,叠加企业疫情期积极优化管理,降本增效,疫情回暖后利润弹性料将释放。
投资机会上建议重点关注防控政策动态,具体方向上可以关注景气上行的旅游出行相关行业板块,2022年,后疫情主题来临真在来临,好好把握机会吧!
喜欢文章的朋友,赶紧转发分享,让更多股友有一个学习的舞台。对于市场未来走势的问题,欢迎大家一起讨论,我会和大家一起交流。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余兆荣 执业资质:A046062001000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