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A开门红
备受瞩目的大A终于迎来开市,结果还是比较应景,符合广大股友的预期,开门红,不过比较让人意外的是节前的热点齐刷刷的跌幅居前,而一直萎靡不振的保险股成为市场资金追捧的对象,成交过110亿的大平安大涨7.7% 无疑是市场的焦点。
消息面上,9月30日盘后,华夏幸福公布偿债计划,债务清偿方案显示,其2192亿元金融债务将通过六条路径安排清偿。中国平安对此的股权类投资拨备率高达75%,预计亦无需再次减值,并将受益于华夏幸福恢复产业新城“造血”功能提升。受到中国平安的推动相对低位的牧原、上海机场、恒瑞、长春高新等一众老白马股纷纷大涨!那这个风格切换的开始?
四季度高低位切换或成主流
通常来说市场中散户负责输出情绪,机构负责输出稳定性。但目前的A股正好倒过来,机构一直在输出情绪,反而散户扎堆的地方还能找到稳定性。近期白马股的高低位切换就是明显的资金动向案例。
对于四季度,头部券商的观点,高速哥觉得可以参考下:
一宏观方面,中国增长仍处在下行通道,政策预期渐强,但政策还未明确转折,同时可能还有供给侧因素导致的上游价格因素干扰,预计宏观因素成为市场主导因素;
二是市场整体可能处于区间震荡、轮动较快的格局,但无须过度悲观。如此格局下均衡配置或是比较上佳的策略,均衡配置制造成长+消费成长赛道;另外受政策预期支持、相对落后的板块如水泥、中游机械等均可配置。
保险龙头公司对比
最后还是回到老节目,这里应用阿牛智投大数据,分析下两家头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和中国太平数据分析对比,看看后期哪家保险更保险?
1. 收入及成本对比图:
数据显示:当下中国平安营业收入高,毛利率高,表现比较好的竞争力。
2. 利润状况对比
数据显示:当下中国平安净利润增长率表现也比较好。
3. 现金流状况对比
数据显示:当下中国平安现金流下降明显,投资端失误导致今年中报现金比较紧张,对比之下明显看出中国太平稳健好。
小结:两家公司均比较优秀,相对而言,作为经营利润质量和收入回报率较好的中国平安,在投资端风险解除情况下,未来股价弹性较好;不过做为稳定性考虑,数据对比之下,保守的投资者也可以考虑中国太平!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余兆荣 执业资质:A0460620010003,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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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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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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