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观点:
钱启敏:煤炭钢铁是碳中和的革命对象。碳中和与碳达峰现在是制度先行,该建立的基础设施条件都要慢慢的弄起来,任重道远,但是来日方长。今天煤炭能源、钢铁这种污染排放企业倒是涨的比较多,从另外的角度理解,促进节能减排要投入钱,要么把设备建设起来减少污染排放,要么继续排,花钱买指标,煤炭钢铁板块实际上是革命对象,碳中和真正的利好是对于那种清洁能源的企业。
千鹤:电力关注两类机会!竟与工业4.0有关!电力中关注两类题材,一是和碳中和有关的,另一是与新能源有关的输变电。我不会单独来看,而是找出与碳中和或光伏或输变电有交集的地方来关注。碳中和方面,充分震荡调整后可能还有行情。输变电方面,随着光伏逆变,智能电网可以考虑,未被挖掘的工业4.0,华为鸿蒙和昇腾的万物互联,其实与工业4.0有关,智能工厂是在工厂内部流水线上可以通过工业4.0在仓库进行备货,这才是下一步的重点!
毛利哥:巧用增强选时,知比亚迪之困局。比亚迪我们观其五维图,美中不足在于估值空间缺了一角,意味着估值过高,其实就是涨幅过大,点掌一幅图告诉你!再看主力控盘图,股东人数环比大幅增加,说明散户涌入数极大。并且,汇金减持。如果你拥有增强选时工具,你就会在此犹豫。再看收入及成本,毛利率在今年一季度大幅回落,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若二季度无法改善,便面临困局,资金会不愿做多,前景不佳。
张心朔:揭晓下半年机会三巨头!现在资金不知卖了白酒,选择什么方向,科技赛道还是比较轻的,资金比较犹豫。今天有一消息,农银汇理今年发行公募数量较少,其解释不想割韭菜,这个消息使我震惊,大家要把握好节奏。今年下半年最好的机会在科技、智能制造,医药调整是机会。总结,科技、军工、医药!
阿牛智投投顾观点:
余兆荣:两方面设定止损点。止损的核心点是要找一个关键位置,关键位置要有成交量密集堆积。密集堆积区就是多空双方去争夺,必须要多方胜,这个地方就是关键价格,绝对不能跌破,这是技术面的止损点。另外止损点和个人心理承受度有很大关系。结合这两个方面可以较好的设定止损点。
房光明:中报大增,一马当先。不能追高大家应该是能形成共识的,在这个时间最好的方法是以中报的角度去切入,今天给大家的方向是以中报大增,一马当先的组合。主要是三个方向,第一个方向是军工,在年线附近的中报改善的低位军工;第二个方向是化工的新材料方向,低位且产品涨价中报非常亮丽;最后一个是资源,中报大增的低位资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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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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