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昨天盘中,1,小幅低开,盘中有冲高但是力度不强,盘中一路震荡回落,盘中多头虽然有抵抗,仍然是力度不强。2,银行领跌,小票相对活跃。
二,成交量萎缩,表明筹码相对比较稳定。
三,从技术角度看,主要是5周线的压力。
四,后期走势
主板,1,今天盘中有上攻的能力,但是需要量能的配合。如果没有量能配合,这里还需要反复震荡。2,用反复震荡来消化上档的压力。震荡区间上档2850一带,2870点一带,下档在2770点一带。
创业板,1,缺口下方蓄势,今天盘中有望继续向缺口方向进攻。2,有成交量一次冲过缺口,无量还需要反复冲缺口。缺口位置1630点一带。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分时图,1,昨天低开高走,一路震荡上行,多头强势。2,各大板块争先恐后纷纷上涨。2,个股普涨。
二,成交量放大,说明有资金进场。给后期的行情带来更大的希望。
三,创业板一个字,强!
四,后期走势,1,朋友们该乐观的乐观,但是饭要一口一口的吃,现在必定是反弹阶段。2,面临2850点,面临一个小缺口,面临20日线,三要素共振。3,欧美股市也是上涨的,那么今天我们会高开,但是面临短线压力,高开后会回落,盘中强势震荡的概率比较大。上档在2855-2865点,下档在2820-2830点,4,个股仍然会保持活跃。个人观点仅供朋友们参考
一,分时图,1,昨天小幅高开,高开回踩,盘中再一次冲高到2828点,盘中展开震荡。2,震荡的原因主要是7月9号的大阳线拉升的太急,把分时指标拉高,盘中需要修复。
二,成交量,成交量没有放大主要是,1,面临压力位2850点一带【短线压力】,2,主力增加买盘力量不强。3,但是盘中回调的成交量是萎缩的也表明,盘中筹码比较稳定。
三,今天盘中多头仍然会上攻,短线压力仍然是2850点一带,2900点一带。市场放量那么OK,如果不放量,就要注意追涨时小心点。今天盘中,上档在2850点一带,下档在2800-2820点一带。供朋友们参考。
四,昨天晚上的实战课,主要是分享【实战技巧】洞洞量在高位的起涨点,一拉就强,欢迎朋友们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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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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