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盘眼睛出血,谈个股?(早盘)0119
两个消息,先听好的还是先听坏的?
GOOD NEWS:社保基金时隔17个月再开A股账户:中国结算18日发布的最新月报显示,社保基金在2016年12月新开立了6个A股账户。言下之意,社保资金在悄悄进场。胡萝卜!
BAD NEWS: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IPO不该排这么长队。言下之意,IPO继续大发。大棒!
结果一定是大盘被这两个消息搞得鸡飞蛋打狗跳。
那就谈谈狗跳股吧。下面罗列的全部是最近强势股妖股(本来是要发给会员的,现在因为眼睛出血,就直接分享吧)。现在问题来了,是做头部的?还是做底部第一个起来的,我也可以耍赖,每天把强势股列一遍,然后明后天把下跌的去掉,如此循环,到了哪一天其中某只股票翻倍了,我就说我曾经在那天分享过,至于套牢的别赖我。
002300 太阳电缆--我没胆量,估计是作死的节奏。
002265 西仪股份
600507 方大特钢
002302 西部建设
601126 四方股份
600303 曙光股份
002751 易尚展示
000638 万方发展
000619 海螺型材
600599 熊猫金控
300311 任子行
000782 美达股份
000885 同力水泥
000798 中水渔业
600692 亚通股份
601137 博威合金
601038 一拖股份
000931 中关村
600782 新钢股份
600322 天房发展
000387 海越股份
002034 美欣达
600106 重庆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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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股】
海康威视(002415)拟9571万元收购控股股东旗下汽车电子 业务资产,以进行优质资源整合,同时避免产生同业竞争。
华光股份(600475)签订4.2亿元供货合同,占公司2015年营收的12.36%。
东软集团(600718)获东软控股累计增持 1708.4万股,占总股本的1.37%。其持股比例达到11.3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德展健康(600813)2016年净利预增逾百倍,主因系重大资产重组获准实施。同济堂(600090)净利预增逾30倍。
优德精密(300549)2016年度拟10转10派2元。
恒大高新(002591)并购重组 获有条件通过。
美达股份:新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拟择机增持股份
东土科技300353拟作价2.5亿元收购自己客户南京电研的100%股权
力源信息(300184)并购帕太走在芯片分销巨头成长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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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高送转中没能发酵的补列出了。稳健股中混改股配置些,妖股中自己找一个玩玩。要我带,没法集体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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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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