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是第N浪开始了,还有什么属性?(早评)0727
隔夜美元微跌几乎十字星。美股道指跌0.10%但标普纳指微涨,欧股微涨。黄金跌0.12%报1319.20美元,原油跌0.44%报42.73美元。A50期指基本与A股收盘平盘,甚至还有尾盘微跌,全天涨0.98%。到是期货黑色系夜盘大涨。基本昨夜外盘不构成对A股利空。
昨天再20日线又止跌反弹了,段子手们兴高采烈,用动物园下车之事调侃下车的人,意思是早下车的事情不能做。其实后面应该再跟一句:在车上一样会被缺油闷死。
昨天加油反弹的,全部是我称之为ROE概念股,就是净资产收益率高的绩优大盘蓝筹、二线蓝筹股。像白酒、乳业、食品、汽车、家电、银行、每个行业的老大股等。它们的反弹,可以撬动非常大的指数贡献,但同样会在存量资金下,导致其他主题股的缺血。所以,在后面指数延伸中,很多人会赚指数不赚钱。其次,尽管媒体说3-N浪开始了,似乎吃饭行情有可以延伸了。但是,又要说一句他们没有阐明的浪型理论:3-3浪之后的延伸浪,是随时可以失败的,或者,历史上统计上,非牛市的延升浪,80%是以失败告终的。最终成为买单延伸浪。这次会不会我不参加预测和讨论,只是会留个心眼。我们在5天前曾经想到过这类事情发生,所以逐步配置一个食品白酒股,虽然昨天也反弹了,但是距离3-3浪高点距离还有一段,是被减持打败的,这只能说运气欠佳。我们还会配置医药股来应对3-N浪。
昨晚,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实际是17日内部通稿,估计今天可能再发酵一次,我们配置了其中2只,前天做了补仓,操作上还是按技术滚动。
今天媒体消息面还有很多涨价序列,如黏胶、钨矿等,还有东北振兴、智能机器、紫光芯片等。重组消息是:3家通过3家被否定。
最可恨的减持公告【增持减持】
金一文化(002721)获实控人增持700万股
华昌达(300278)股东披露减持计划
华仁药业(300110)股东披露减持计划
山东华鹏(603021)股东芜湖瑞业拟减持至多570万股
节能风电(601016)两股东合计减持500万股
金诚信(603979)股东赛富祥睿披露减持计划
西部材料(002149)股东披露减持计划
星徽精密(300464)股东减持393.7万股
濮阳惠成(300481)股东减持450万股
---绝大多数是一涨就减持!
还有,昨天创业板原来半年前10家退市警示股,又因为锐奇股份昨天盘中暴跌别重新转帖。很多人以为是新的,实际早就有了,只是你金鱼记忆忘了。
延伸段,大家就各做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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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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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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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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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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